| 索引号 | pingyiwhgdxwcbj/2024-0000056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文化和旅游局 |
| 公开目录 | 工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4-10-1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关于平邑县图书馆退还读者借阅证押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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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图书馆于2022年6月,整体搬迁至平邑县市民文化中心C区,2022年8月正式开馆。新馆开馆后,实行用身份证在馆注册后借阅代替原借阅证进行图书借阅的服务,并对读者实行了全免费服务(含不再收取读者借阅证押金)。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10月-12月份集中退还读者原押金,请办理借阅证时缴纳了押金的读者,携带原借阅证、银行卡以及持卡人身份证,自2024年10月11日起到平邑县图书馆(平邑县丰山路和平康路交汇处环球假日酒店对过)办理退还押金手续,感谢您的配合。 联系人:谢明 15550913226 董征 17853963378 平邑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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