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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ingyihjbhj/2024-0000071 发布机构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
公开目录 工作信息 发布日期 2024-07-09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举行《平邑县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撤销)方案(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平邑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举行《平邑县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撤销)方案(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临政发〔2020〕10号)的规定,平邑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拟于2024年7月18日在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20楼中会议室召开《平邑县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撤销)方案(草案)》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部门

平邑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二、听证事项简要说明

听取社会各界对《平邑县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撤销)方案(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7月18日(周四)下午3:00-5:00。

地点: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20楼中会议室。

四、听证代表的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代表10人,我局将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原则从报名人员中确定,具体将包含人大、政协及政府机构代表,公民代表及企事业单位代表等。

五、听证参加人员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的公民。

(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正常陈述意见,有意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三)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将公布参加人姓名、职业等信息)。

六、听证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听证会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现场提交报名表。

七、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信息表》(附件);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申请参加听证的,申请中应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申请人是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法人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等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有效登记文件)复印件,以及指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工作证复印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静

联系电话:0539-4768037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信息表

平邑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9日

 
附件【附件1:听证会报名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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