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hjbhj/2024-000007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 |
| 公开目录 | 工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4-07-0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举行《平邑县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撤销)方案(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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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临政发〔2020〕10号)的规定,平邑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拟于2024年7月18日在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20楼中会议室召开《平邑县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撤销)方案(草案)》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部门 平邑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二、听证事项简要说明 听取社会各界对《平邑县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撤销)方案(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7月18日(周四)下午3:00-5:00。 地点: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20楼中会议室。 四、听证代表的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代表10人,我局将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原则从报名人员中确定,具体将包含人大、政协及政府机构代表,公民代表及企事业单位代表等。 五、听证参加人员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的公民。 (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正常陈述意见,有意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三)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将公布参加人姓名、职业等信息)。 六、听证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听证会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现场提交报名表。 七、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信息表》(附件);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申请参加听证的,申请中应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申请人是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法人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等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有效登记文件)复印件,以及指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工作证复印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静 联系电话:0539-4768037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信息表 平邑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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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听证会报名信息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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