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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ingyicjr/2024-0000002 发布机构 平邑县残疾人联合会
公开目录 工作信息 发布日期 2024-03-12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2023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工作服务指南
平邑县2023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工作服务指南

各用人单位:

平邑县2023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于2024年3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

一、审核对象

平邑县2023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审核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全程网办):访问“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www.sddpf.org.cn),在网站首页“办事服务”下点击“就业申报”,跳转到系统申报页面后使用法人用户登录。

四、申报材料

用人单位注册(首次办理用户需要)、登录系统后,按系统提示进行填报,系统将自动进行比对,通过的信息无需另行提交资料,无法通过的信息需上传原件扫描件。

五、相关说明

1.用人单位需与在就业年龄段的持证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实际支付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安排就业的残疾人,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2.2023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需要进行安置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

3.用人单位、劳务派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在“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www.sddpf.org.cn),首页“办事服务”下点击“就业申报”,可下载相关帮助文件。用人单位网上申报通过后,可登录系统了解办理状态和审核结果,如无异议需及时点击“完成申报”,否则审核信息无法发送至税务部门。

六、咨询电话

0539-2091606

平邑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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