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zwfwzx/2023-0000387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公开目录 | 工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3-06-2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撤销备案登记听证告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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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明敏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及利害关系人: 经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临沂明敏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涉嫌冒名登记一案已经调查终结,并于2023年5月23日将《调查结果告知书》送达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撤销临沂明敏广告传媒有限公司2016年7月25日设立登记时的监事备案,现将我局拟作出撤销备案登记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如下: 经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明,在临沂明敏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登记地址未发现有经营迹象,潘建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冒名登记为临沂明敏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的监事。临沂明敏广告传媒有限公司采取欺骗手段向登记机关提交虚假材料,骗取企业设立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撤销临沂明敏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25日取得的公司监事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山东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临沂明敏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及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本局依法送达,如要求举行听证,应当自收到听证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或者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彭云翔 联系电话:15206835177 联系地址:平邑县银花路与滨河东路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场准入科 平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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