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rmzfbgsbm/2023-0000017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政府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工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3-02-0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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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志愿者在莲花山广场组织开展《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向市民发放《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明白纸等宣传材料,并逐条进行讲解,普及条例知识,从不文明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到养成自觉抵制、杜绝各类不文明行为的良好习惯,引导广大市民规范公共文明行为,营造干净整洁的市容市貌和规范良好的社会秩序。现场共发出《条例》宣传明白纸等宣传材料200余张,接受市民咨询答疑10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居民对于《条例》的知晓度。 通过此次文明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对全面推进《条例》的施行,进一步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的社会文明水平,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的良好发展,营造人人知文明、人人讲文明的浓厚社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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