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fangguanju/2023-0000005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住房保障中心 |
| 公开目录 | 工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2-12-0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商品房维修资金计划使用流程 |
平邑县商品房维修资金计划使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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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使用采取一次投票集中表决多个计划维修项目的使用方式。 一、适用范围 维修资金的计划使用,主要适于可以提前预见的,以延长物业使用寿命为主要目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或以一次表决不超过连续两年的维修资金年度使用计划。 二、办理流程 1、维修资金计划使用,由业主委员会根据房屋和设施设备的使用年限、维修保养和损耗等情况,编制维修资金年度使用计划; 2、年度使用计划在小区设置的公示栏、宣传栏等明显位置进行不少于10天的公示,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表决同意后,连同有关材料报县物业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3、申报单位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的, 应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委托协议书后执行。 4、业主委员会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签订维修服务合同,组织工程施工、验收、造价决算等工作,并按照工程进度通知物业主管部门划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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