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gtzyj/2022-0000108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开目录 | 工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2-07-2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平邑县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核查认定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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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6号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开展核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县历史遗留矿山(第三批)核查认定结果进行公告,详见附件1。 公告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告结果有疑义的,可向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复核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 公告时间: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8月21日 联系电话:13954970098 附件1:平邑县历史遗留矿山图斑(第三批公示) 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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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平邑县历史遗留矿山图斑(第三批公示).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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