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jtysj/2022-0000019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交通运输局 |
| 公开目录 | 工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2-05-0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关于恢复公交、客运班线运营和客运汽车站服务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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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平邑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要求,为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经研究决定自5月7日起,全面恢复公交、客运班线运营和客运汽车站服务,现通告如下: 一、我县公交、客运班线运营和客运汽车站服务全面恢复,恢复运营的车辆必须做到“一车一码”并张贴,便于乘客扫码乘车,严格落实车辆通风、消毒措施。 二、客运场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交通运输部《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七版)》及《山东省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方案(第十版)》要求抓好落实,组织落实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站场消杀、通风等工作。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运营服务,配备必要的防护和消毒用品。 三、客运场站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和实施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强化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教育,做好员工防护。劝导乘客保持安全距离;进站扫描“沂码通”并出示健康码、行程码,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候车时应尽量分散就座、保持距离,避免拥挤。 四、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的,请主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乘坐公交时,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请主动配合驾乘人员自觉扫“沂码通”进行登记,主动出示本人有效健康码、行程码等,对无法扫“沂码通”以及无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或其他不能熟练使用手机的乘客乘车时,需持有纸质有效期内健康码,并填写随车放置的《重点旅客人员信息登记表》后方可乘车,提升疫情防控能力和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未佩戴口罩,拒绝乘车扫码登记,不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健康码为黄码、红码、“亮黄牌”、行程卡“带星码”以及体温异常者不得乘坐公交车。请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疏导指挥,做到依次有序乘车,保持适当距离,保持安静,减少交流。 特此通告。 服务咨询电话:平邑县交通运输局:0539-4295008 平邑县汽车站:0539-4222361 平邑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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