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cjr/2021-0000023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残疾人联合会 |
| 公开目录 | 工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12-1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关于印发《平邑县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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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残联发〔2021〕9号 关于印发《平邑县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残联、项目实施单位: 《平邑县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项目工作方案》经平邑县残联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5月25日 平邑县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项目工作方案 为改善白内障患者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共享经济社会文明成果,共建和谐社会,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我县实施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项目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1年,计划完成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1000名。分别由平邑县人民医院承担200名,平邑县中医医院承担200名,平邑县平邑卫生院承担200名,平邑县白彦镇中心卫生院承担200名,平邑县仲村镇中心卫生院承担200名。 二、救助对象、申请程序及时间 (一)救助对象 具有平邑县户籍、满足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条件、符合白内障患者手术适应条件的白内障患者,对贫困家庭残疾人、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农村五保户优先救助。 (二)申请程序 首先经项目实施医院初检适合进行白内障复明手术的患者,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有残疾人证的需出具残疾人证复印件。 (三)救助时间 本次活动从6月份开始,救助名额完成为止。 三、经费来源、救助原则及程序 (一)经费来源 从康复资金中列支。 (二)救助原则 在我县各指定白内障项目实施机构中手术者,县残联对每名符合救助条件的白内障手术患者补贴600元,每位患者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所在手术的医院可按医院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救助补贴,剩余部分个人自理。 (三)经费使用程序 1、项目医院要完善救助患者档案,包括身份证复印件、白内障救助资质机构评定表、贫困白内障患者筛查信息登记与手术审批表等,并提交病人手术花名册由医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县残联申请资金用,救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医疗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规定开展工作,救助经费必须按规定用于救助对象的复明手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2、各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日志及可以证明其工作真实性的相关材料。 3、具体实施单位要将救助对象、金额等在一定范围内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四、监督与管理 财政、残联要加强对白内障患者医疗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白内障患者医疗救助资金按时拨付和合理使用。白内障患者医疗救助工作坚持公示制度,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要如实提供情况,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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