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fzhggj/2021-0000168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发展和改革局 |
| 公开目录 | 工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10-2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办发字〔2021〕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推动中央层面设定的林草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国全覆盖,我局制定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 |
|
|
|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