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yiyillbzj/2021-0000037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医疗保障局 |
| 公开目录 | 工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05-3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8家临沂市医保协议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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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改革完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鲁医保发(2019)85号)、《临沂市统一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2020年7月)、《关于统筹推进“三医”联动建立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激励约束机制的实施意见》(临医保发(2019)74号)等有关规定,在药店提出申请的基础上,经第三方机构评估,拟将临沂洪福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平邑仲村店等8家药店定为新增临沂市医保协议定点零售药店。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5月31日至6月4日(5个工作日)。 公示网站:平邑县政府网站(http://www.pingyi.gov.cn/)。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县医保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0539-2099588 平邑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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