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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ingyibqz/2020-0000068 发布机构 平邑县卞桥镇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0-12-1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四监管”工作的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四监管”工作的规定

镇直有关部门、各工作区、村:

为扎实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村级集体资金、公章、合同、账目(以下简称“四监管”)管理和监督,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

村级重大事项必须执行“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

“四议两公开”制度:“四议”,即村(社区)党组织提议,村(社区)两委会商议,村(社区)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实行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四议两公开的适用范围:

(1)村(社区)集体土地的承包、租赁(包括“四荒”承包);

(2)公益事业建设资金筹集、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

(3)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与承包;

(4)集体资产处理、集体借贷;

(5)旧村改造、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审批;

(6)重大财务支出;

(7)其它重大事项。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所有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都必须在村(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的民主决策程序进行。村(社区)财务人员要做好“四议两公开”有关资料的存档管理。

二、村级公章监督管理

镇成立村级公章监督管理办公室,村(社区)党支部和村(社区)委员会公章由镇公章办统一管理,安排责任心、原则性强的同志具体负责,实行双锁控制,专人监管,一把钥匙由村会计携带,另一把钥匙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双方同时开锁方可使用。严格执行“专人保管、分类审批、盖章登记”制度。盖章时,由公章管理人员监督村会计办理,村会计及当事人要严格遵守公章使用规定并在公章使用登记簿上签字。公章管理人员要及时做好公章使用登记和公章使用审批单、会议记录及其它证明材料等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1、一般性业务用章。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自然村主要负责人)同意,村会计到公章管理办公室办理。范围包括:入党政审材料;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计划生育相关证明;在校生各种助学证明;新兵入伍;外出务工合同;各类残疾人证件;其他类似的一般性业务。凡涉及党建、民政、乡建、计划生育等业务的,须由镇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

2、重要业务用章。对于“四议两公开”范围内以及其他重要业务用章,如:买卖重要资产证明、土地承包合同、土地征用、租赁;集体资产处理、集体借贷;各类工程的招投标等重大事项及类似的特殊业务等。由村(社区)经“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研究后提出申请,填制《重要业务使用章审批表》;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自然村主要负责人)、工作区书记签字,并报镇农村四监管中心审核,包工作区领导、业务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盖章。必要时提交镇党委会议集体研究,方可使用公章。

3、常规性业务用章。办理身份证、死亡火化证明等常规性业务需使用公章的,可打印成介绍信的格式,提前到公章管理办公室盖章,由村会计管理备用。

4、外出业务用章。遇到特殊情况需携带公章外出使用的,村(社区)要写出申请,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自然村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工作区书记、分管领导签字批准,由公章办指定持章人员与村干部一同外出办理,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业务使用公章,使用完毕后立即交回。

5、其他相关规定。所有需盖章的表格、信笺材料都要由村会计填写完整,坚决杜绝在空白表格、信笺上盖章。不管办理何种盖章业务,村会计都要到场,并在公章使用记录上签字。

6、制度保证与责任追究。公章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对不按规定程序或对盖章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公章管理人员有权拒绝盖章,同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严禁在公章使用过程中违规操作,对不按程序、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私盖公章的,镇党委政府决不姑息,一查到底,轻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重者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三、村级合同监督管理

1、合同监管的范围:①农村土地承包合同。②村(社区)集体与单位个人签订的“四荒”、果园、山林、河道、库塘等承包合同及工副业、矿业承包合同。③与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源出售有关的拍卖合同。④与村(居)集体购建有关的购建合同。⑤与村(居)集体有关的租赁合同。⑥借贷合同;⑦其他与村(社区)集体有关的合同、协议等。

2、各村签订的集体经济合同,合同内容必须符合《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事先向镇党委、政府汇报,由镇农经站审核合同内容,在镇农经站、工作区及相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对外承包。对符合公开招标条件的,全部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防止“暗箱操作”。严格控制机动地承包期限,规定一般不得超过5年,承包费一年一次收取。对未到期合同一律不得续签,否则合同无效。

3、村集体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经济合同,所有经济合同需经镇“四监管”办公室鉴证,鉴证合格后,加盖农村经济合同专用章,然后加盖村委公章,合同方可有效。

4、村级合同要求一式三份,一份由村委存放,一份由当事人存放,一份由农村“四监管”中心存放。对于重要合同须报有关部门存档的,可另外增加份数。村集体签订的所有经济合同,由镇“四监管”办公室统一监管,搞好合同备案登记。

四、村级资金监督管理

村(社区)集体资金由镇“四监管”办公室统一监管,固定专人负责,按村(社区)设立监管资金明细账户,核算各村(社区)监管资金的收支、结余情况。

1、村级收入代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在收入票据的领用上实行“交旧领新”制度。规定在收入票据结算时,必须由经管人员在存根联上加盖票据审验章。村收入资金分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一事一议”筹集资金、发包及上交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土地补偿款、扶贫救济款、上级部门拨款、各种代收、借贷(包括集体向个人借款)的款项、利息收入及按规定应统一管理的其他各项资金等。实现的收入必须在3日内全额上交镇经管站代管资金专户管理。严禁坐收坐支、借支挪用,严禁“白条”抵库、私设“小金库”。

2、村级代管资金的提取。在支出程序上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四议两公开”的要求,经逐项审核合格后由村民理财小组、村两委成员、村主要负责人、工作区领导、业务分管领导、镇长按程序签字后,将款项直接打给第三方。只有村级办公费及零星支出才打入村级财务人员账户。

五、村级账目监督管理

1、各村要建立健全总账及各类明细账,每月要做到“帐帐、帐实、账表、账款、帐据”相符,会计档案资料要由镇“四监管”办公室监管,并指定专人统一管理。

2、各村发生的财务收支业务,经村民主理财小组逐项审查后,由村会计在规定时间内到“四监管”办公室审计记帐。当月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审计报账的村(社区),要提前向农村四监管中心书面说明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3、对于各村上报的财务收支票据,监管人员按照农村财务规章制度,严格审核把关。符合规定、手续完备的,加盖财务审计专用章后入账。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准入账。

4、村(社区)会计出纳要在镇农村“四监管”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每月对库存现金和代管资金进行核对。严禁私自借款,严禁“白条”抵库,严禁用不合规的支出单据抵库。

5、各村每月10日全面详细地公开上月的财务收支情况。公开的内容由镇“四监管”办公室从微机中统一提取。镇每月组织监管人员对各村财务公开情况及公开内容进行检查核实,并及时通报。对不及时公开、公开不规范和搞虚假公开的村,镇将对有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6、记账后的会计档案资料由村(社区)会计存放到农村“四监管”办公室指定的会计档案室,每村(社区)一橱,钥匙由村(社区)会计保管。严禁未经允许私自外借村级会计档案资料,村(社区)会计要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性。

7、票据台账登记和审验制度。镇农村“四监管”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做好收入票据审验和收入票据台账的核销工作,严格管理收入票据的使用。收入票据交旧领新,代管资金会计要做好收入票据的入账和代管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确保村级收入及时全额缴存代管资金专户。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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