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wsz/2020-0000422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温水镇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5-26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温水镇:关于做好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开园条件核验的实施方案 |
|
为全面贯彻省、市、县幼儿园开园核验工作要求,确保全镇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开园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修订版)》等文件要求,根据《山东省托幼机构2020年春季学期开园条件核验细则》文件要求,镇政府联合镇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院、安监站、派出所、中心校等部门依据《细则》,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谨的态度,对全镇幼儿园进行开园条件核验工作,对核验不合格的园所不得安排开园。为切实做好本次核验工作,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更好地完成本次核验工作,镇政府组织成立了温水镇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开园条件核验工作领导小组和核验工作小组。(名单附后) 二、核验范围 辖区内所有登记备案管理并报县教体局备案的幼儿园 三、核验时间 2020年5月27日 四、核验单位 镇政府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院、派出所、安监站、中心校等职能部门参加检查。 五、核验步骤 本次核验工作分幼儿园准备阶段、镇政府组织核验阶段、核验结果公示阶段。 (一)幼儿园准备阶段(5月23日 —5月26日)镇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安排部署核验工作。各幼儿园对照核验细则,进行开学准备工作。 (二)镇检查验收阶段(5月27日)。镇政府牵头组织中心校、医院、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逐园实地检查,根据核验情况,检查人员按照各自职能对照核验细则,在检查验收表上签署检查验收是否合格意见。对于需要整改的事项,要明确整改时限,确定复查日期,待整改完成后方可同意核验合格,并将核验结果报县教体局。 (三)核验结果公示阶段(5月29日—5月30日)。 幼儿园核验结果分为合格、限期整改、不合格三类,根据综合检查情况确定检查结论,并通过文件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布,接受公众的查询监督。对核验合格的幼儿园,准予开园。 六、相关要求 领导小组和核验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履职尽责,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必须要选派业务精良、工作负责的同志参与核验,同时做好对相关职能部门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严格标准条件,严格程序,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核验任务。 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检查制度,检查组成员要严格按照《细则》,完善防控责任体系,细化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好全镇幼儿园开园准备工作,确保广大幼儿和教职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
|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