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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ingyiczj/2020-0000020 发布机构 平邑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0-02-2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财政局关于成立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小组的通知
平邑县财政局关于成立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小组的通知


平邑县财政局关于成立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

建设工作小组的通知


局各单位、科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强财政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领导,根据《财政部关于成立财政部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成立山东省财政厅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小组的通知》和《临沂市财政局关于成立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小组的通知》精神,现成立平邑县财政局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小组成员

组  长:曹卫清

副组长:杨洪岩  杨松波  吕姣艳  夏  天  王洪松  

廉  政  

成  员:王全超  于承军  孙伟杰  高启余  管  亮

  高云水  张  浩  郑学科  孙宝良  程中月  

林晨阳  王荣蓉  姜  琳  刘  丽  孙  伟  

岳  宏  

二、工作小组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及省市县相关工作要求。

(二)统筹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财政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各项重点工作。

(三)研究制定财政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计划和重大政策措施,加强财政支持污染防治资金监督管理。

(四)指导镇、街道、开发区财政部门做好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小组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经济建设科,办公室主任由经济建设科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科室负责具体业务同志组成。

工作小组办公室承担工作小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的措施建议。

(二)及时传达工作小组有关会议精神,落实工作小组决定事项。向工作小组报告财政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客观反映情况和问题,反馈有关方面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牵头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落实“1+1+8”污染防治攻坚战系列方案、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等重点工作。

(四)主动与上级对接,争取加大对平邑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谈的支持力度。督促县直有关部门做好对上对口争取工作。

(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财政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效应。及时总结经验,对财政系统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表扬建议。

(六)承担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小组议事规则

工作小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动财政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全体会议由工作小组组长主持,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研究财政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具体政策措施。

专题会议由工作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研究部署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工作,参加会议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工作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办公室成员釆取联席会议等方式做好具体工作落实。

五、有关要求

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科室要强化大局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有关政策和问题,认真落实工作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及时向工作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提交工作小组会议审议的事项。



平邑县财政局  

2020年2月28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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