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wsz/2019-0000030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温水镇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8-07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温水镇:关于对爱国卫生组织管理机构及成员进行调整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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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设立温水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在县爱卫会的指导下,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消除危害健康因素,改善环境和生活质量,提高全民卫生素质和健康水平。现将爱国卫生组织管理机构及人员调整如下: 一、机构设置 1、机构名称:温水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常设办公室:温水镇爱卫会办公室 2、机构成员 主 任:马俊强 成 员:张成 张华伟 曾祥龙 李 峰 李龙银 唐庆明 薛庆雷 崔夫余 范中玉 蒋 超 李宗泽 周海瑞 闫守堂 张 淼 尹绪刚 孙彦兵 王 伟 田 超 姜 凯 彭志华 李 梅 孔庆玉 王 涛 李德军 孙彦庆 王 千 管庆奎 时光三 齐敬之 岳立军 崔连庆 二、爱卫会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统一规划、部署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 3、规划部署、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全镇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制定全镇爱国卫生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4、动员全镇干部群众参加爱国卫生活动,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创建卫生乡镇、村的活动,负责农村改水、改厕与环境综合治理、除害防病等工作; 5、开展全镇病媒生物防制,组织、制定、实施全镇病媒生物防制方案,检查、管理、规范全镇病媒生物工作; 6、规划、部署全镇的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卫生知识,提高人们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和健康行为的形成率; 7、积极宣传倡导不吸烟、少吸烟并组织各部门依法对禁烟场所进行经常性监督、指导、检查; 8、做好辖区内环境卫生(市政道路、闲置空地、池塘、河涌、市场等)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掌握全镇爱国卫生工作动态,及时发送信息通报,上传下达,推广典型总结经验,促进爱国卫生工作的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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