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wsz/2019-0000021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温水镇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6-10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温水镇:关于印发《温水镇2019年度村居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
|
|||||||||||||||||||||||||||||||||||||||||||||||||||||||||||||||||||||||||||||||||||||||||||||||||||||||||||||||||||||||||||||||||||||||||||||||||||||||||||||||||||||||||||||||||||||||||||||||||||||||||||||||||||||||||||||||||||||||||||||||||||||||||||||||||||||||||||||||||||||||||||||||||||||||||||||||||||||||||||||||
为了进一步加强村(社区)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平邑县镇(街道、开发区)部门及村居(社区)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平办发[2013]38号文)和平审字【2019】2号平邑县审计局关于批转各镇(街道、开发区)2019年度审计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各村(社区)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村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为核心,坚持依法依规按章办事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弄清村级经济实力,理顺财务关系,明确村干部的经济责任,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 二、审计对象及范围 审计对象为所辖内所有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及自然村负责人,以近三年其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重点,以其任职期间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重点审会计资料,调阅与其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会议记录、合同等文件材料,听取村有关人员及村里的意见,并对重要下属单位开展延伸审计。 三、审计内容 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村居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重点,以任职期间所在村居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根据其职责权限和履行经济责任的实际情况,确定审计内容。重点对各村(社区)所有收入、支出、债权、债务、集体“三资”及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一)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的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 (二)经济责任目标完成和教育、医疗、社保等村居社会事业发展情况; (三)重大经济决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四)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尤其非生产性开支是否按文件规定严格控制,有无挥霍浪费; (五)债权债务的管理使用情况; (六)土地承包及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使用情况;收入是否及时入账,有无被侵占、挪用; (七)上级拨付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是否还有未入账的开支条据,是否存在“小金库”; (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及效益情况; (九)村办企业及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情况; (十)个人遵守有关廉政规定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四、审计方法和步骤 采用以审计为主与重点抽查为辅相结合的方法,确定重点抽查对象,抽查通过调阅有关账目资料、走访座谈、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时间从2019年3月15日开始,到2019年12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19年3月15日至5月20日)。镇成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内部审计领导小组及审计工作组;按照县经审办要求制订审计工作方案,召开会议,组织审计人员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19年5月20日至10月31日)。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审计,采取“听(听取各村主要领导对本单位财务管理、村务财务公开等方面的情况汇报)、查(查各村财务账目以及收支情况)、访(走访村组干部、党员和相关农户)”的方法进行审计。审计结束后将审计报告报镇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提交镇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并报县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 (三)整改阶段(2019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迎接镇纪委监委、镇组织办、镇财政所、镇社保所、镇农经站、镇审计所等部门重点抽查。同时对审计或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对策,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按要求把整改报告报送镇纪委监委和审计所。 五、相关要求 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提高对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审计工作要大力支持,提供方便,确保审计工作顺利进行。被审村(社区)应按照审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账簿、合同、会议记录等资料一次性提供完毕,不得拒绝提供或隐匿资料。 审计人员要注重质量,在工作中要廉洁自律、公正严明,要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和确定的重点内容,高度负责,认真做好审计工作,强化担当,真实反映被审计单位财务管理状况,严禁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塞责;要对村(社区)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取证,对侵占、挪用、贪污和挥霍集体资产的村(社区)和个人要将材料移送镇纪委监委,纪委监委要根据违法违纪情况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人员要对村审计情况形成书面审计报告上报镇党委,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一:2019年度温水镇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附件二:2019-2020年度温水镇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 附件三: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流程 附件四: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镇直部门及村级需要提供的材料 附件一: 温水镇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俊强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 成 镇人大主席 张华伟 镇政协主席 曾祥龙 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薛庆雷 政府副镇长 成 员:周海瑞 镇党委秘书 张德成 镇审计所所长 彭志华 镇财政所所长 华 津 镇经管站站长 张 华 镇民政办主任 梁 峰 镇扶贫办主任 李 梅 镇计生办主任 张宪国 镇残联负责人 孔庆玉 镇农工办主任 李 力 镇农林办主任 张 斌 镇乡建办主任 陈怀梅 镇人社所所长 李德军 镇环保所所长 张 淼 元郭工作区书记 孙彦兵 温水工作区书记 尹绪刚 南林工作区书记 王 伟 围沟工作区书记 闫守堂 南马工作区书记 徐锋 镇审计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审计所,办公室主任由张德成同志兼任。 附件二: 2019年度温水镇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
附件四:
|
|||||||||||||||||||||||||||||||||||||||||||||||||||||||||||||||||||||||||||||||||||||||||||||||||||||||||||||||||||||||||||||||||||||||||||||||||||||||||||||||||||||||||||||||||||||||||||||||||||||||||||||||||||||||||||||||||||||||||||||||||||||||||||||||||||||||||||||||||||||||||||||||||||||||||||||||||||||||||||||||
|
|||||||||||||||||||||||||||||||||||||||||||||||||||||||||||||||||||||||||||||||||||||||||||||||||||||||||||||||||||||||||||||||||||||||||||||||||||||||||||||||||||||||||||||||||||||||||||||||||||||||||||||||||||||||||||||||||||||||||||||||||||||||||||||||||||||||||||||||||||||||||||||||||||||||||||||||||||||||||||||||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