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jytyj/2025-0000233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5-06-27 |
| 文号 | 平教发〔2025〕17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印发《2025年平邑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印发《2025年平邑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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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教发〔2025〕17号
全县各中学,局机关各科室: 《2025年平邑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平邑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高中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县招生改革,根据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临沂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教基字〔2025〕2号)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计划 根据我县初中毕业生人数和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办学规模等情况确定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现将《2025年平邑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附件2)下达到招生学校。 将平邑一中2025年招生计划的60%作为指标生,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分配的依据是各初中学校应届在籍在读的九年级毕业生人数和2024年指标生完成情况。指标生的分配对象应为在所就读的初中学校有连续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同步进行,实行属地招生。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为在平邑县报名参加2025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与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生源不足的民办学校,经县教体局同意并提出申请,报市教育局研究在辖区内予以统筹调剂,不得跨市招生。 三、录取原则与方法 普通高中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考生志愿顺序等情况进行录取。2025年,普通高中(含民办)录取的基本条件为考生学业考试总成绩达到满分的40%(即304分)及以上且综合素质达到C及以上等级。满计划时,最低分数线上如果出现并列名次的全部录取。 2025年我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分统招生(含指标生)和特长生。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工作全部在平邑县高中“阳光招生”平台上完成,不得进行线下招生;录取过程中将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学生家长代表进行监督。考生一旦被录取,结果不得更改,凡是不按录取通知书报到的考生,一律取消建籍资格。 (一)统招生(含指标生)录取 指标生录取是根据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数量及志愿填报,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指标为准。低于相关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线40分的不予录取。完不成指标生计划的,剩余计划作为相关高中学校统招生计划,并于第二年减少未完成计划的初中学校指标生数量。往届毕业生不占各学校分配的指标生名额。 统招生录取时,先将所有考生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排序位次,按照考生志愿填报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报志愿,只要检索到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志愿,即可被该校录取。如果经检索该考生全部志愿均未出现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该考生失去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机会。 各录取生必须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的时间到高中学校报到,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的考生,自动失去入学资格。各高中学校务必于报到截止日的第二天将未报到的考生名单和已报到的高一新生名单上报县教体局基教科,基教科将根据各学校上报的高一新生名单开展注册学籍工作。 (二)特长生录取 各普通高中学校可按照自身办学传统和特色发展的需要,招收不超过本学校招生计划总数5%的特长生。特长生招生录取方案由学校制定,于6月30日前报县教体局基教科,经审核批准后由招生学校于7月4日前自行组织特长生测试,学校对测试结果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有特长生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将特长生专业课原始成绩经测试小组所有成员签字,学校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后,于7月4日前报县教体局基教科备案,如有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在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测试、比赛中成绩突出,要在该考生的备注栏进行备注。 特长生录取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在计划范围内采用学业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但公办高中特长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满分的60%,民办高中特长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满分的35%。对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学校报县教体局审批,可适当降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要求。公布考生成绩后,有特长生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要在7月5日下午5点前将特长生录取名单上报县教体局基教科,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后告知学校正式录取名单,学校要将特长生正式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完不成特长生计划的,剩余计划作为相关高中学校统招生计划指标,已经被特长生录取的学生将不能参与普通生的录取。 四、志愿填报 为提高志愿填报效率,所有考生一律通过平邑县高中“阳光招生”平台填报志愿,不通过平台填报志愿的一律不予录取、不予建立学籍。志愿填报要坚持考生自愿的原则,由考生本人(或监护人)自主网上填报志愿,不得统一组织志愿填报,不得采取强迫、诱导等方式让考生填报某个志愿或违背考生意愿更改考生志愿。 (一)填报时间 7月7日9:00起,考生登录平邑县高中“阳光招生”平台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7月9日17:00(7日、8日平台开放时间为每天9:00-21:00,9日平台开放时间为:9:00-17:00)。过期不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二)填报方式 1.平台注册。考生凭准考证号与身份证号在平邑县高中“阳光招生”平台进行注册,自行设定登录密码。 2.志愿填报。考生凭注册信息登录平邑县高中“阳光招生”平台进行志愿填报,志愿填报前要仔细阅读有关要求,自行确定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以选择1—3个普通高中平行志愿,志愿选择完成后,输入常用手机号,点击“获取验证码”后平台系统将发送验证码到手机上,考生填写收到的验证码后点击“确认提交”所选择志愿。录取时,系统是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先后顺序依次检索录取的,因此考生一定要慎重填报志愿顺序,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志愿查询。志愿填报结束前,考生可通过平台查询自己志愿填报情况。 4.志愿修改。志愿填报结束前,考生共有3次填报志愿机会(含2次修改机会)。每次修改志愿,考生都需输入手机号,填写手机收到的短信验证码后才能“确认提交”修改的志愿。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高中招生工作,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千家万户,各有关学校务必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由县教体局、高中学校、初中学校分级管理,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为确保高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县教体局成立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各相关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二)落实上级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升学。要积极完善政策,努力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对回户籍地参加升学考试的随迁子女,户籍地和流入地学校要妥善做好考生考试报名服务工作,保障随迁子女能在户籍地顺利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三)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要严格执行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准超标准多收费;严禁初高中学校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强迫考生填报某个志愿、在报名期间扣留学生报名所需材料。严格学籍管理,未进入录取数据库的学生不得注册学籍,不得为未报到学生注册学籍,严禁抢注学籍。对违规招收或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由此产生的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对违规招生或违规收费的学校和校长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的通知》(平教发〔2018〕30号)等文件的规定予以处理,并按规定收缴学校违规违法所得。 (四)加大宣传引导,强化督导问责。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进行宣传,方便广大考生和考生家长了解考试政策,增强考试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凡是不按照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等规则进行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一经查实,不予注册学籍,核减或取消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公办学校,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各学校要开设专门咨询电话,热情为学生和家长服务,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教体局咨询举报电话:4231617 4231612 附件:1.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2.2025年平邑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3.2025年平邑县省级规范化高中招生指标生名额分配表 附件1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令军 县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宋云飞 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夏洪文 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县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主任 邱继霞 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德泽 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 涛 县教育事业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 张开军 县总督学 唐 龙 县总督学 季媛媛 县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副主任 王兆美 县教育和体育局二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组织工作。办公室设在基教科,夏洪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高振同志任副主任。 附件2 2025年平邑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注:*处70系平邑县体育运动中心招收的体育特长生数。 附件3 2025年平邑县省级规范化高中招生指标生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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