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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ingyidfz/2025-0000085 发布机构 平邑县地方镇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2-04-21
文号 地政发〔2022〕13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地方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地方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地方镇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地方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地政发〔2022〕13 号


各有关部门、工作区、村: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编制了《地方镇人民政府 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镇党委同意,现予以公布。

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要落实公众

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后,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地方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地方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地方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承办单位:镇派出所、安监站、乡建办、交警三中队、中心校、一中、二中、各工作区)

2.地方镇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承办单位:交通管理所、公路站、派出所、交警三中队、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财政所、市场监督管理所、乡建办、国土所、安监站、环保办、农业办、林业站、水利站、文旅办 、各工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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