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tsz/2024-0000025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铜石镇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10-02 |
文号 | 铜政发〔2023〕58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铜石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值班工作的通知 |
铜石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值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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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政发〔2023〕58号 各工作区、村,镇直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值班值守制度,经研究决定,现将加强森林防火值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抓好值班备勤。防火期内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每日安排1位带班领导、1名驾驶员进行值班。值班期间,带班领导、驾驶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坚决杜绝发生擅离职守、空岗、漏岗现象,做到反应迅速,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带班领导要对各检查点防火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森林防火值班制度落到实处。 二、严明值班工作纪律。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值班表的排班次序进行值班,不得擅自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换班应提前协商,经主要领导同意,向党政办报备。值班期间严禁迟到早退、擅离岗位、会客饮酒。 三、加强值班工作保障。设立专门的防火值班室,确保值班室保持安静、整洁,保证值班电话、传真等设备状态良好,值班人员应及时接听电话,严禁占用值班电话、传真等办理与值班事务无关的事宜,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 铜石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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