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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ingyisjj/2022-0000045 发布机构 平邑县审计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3-27
文号 ​平审字〔2017〕8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审计局 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平邑县审计局

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平审字〔2017〕8号

 

为了保障信息安全,规范审计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安全意识,维护本单位及被审计单位合法权益,促进审计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第二条 强化网络管理,上班时间不允许访问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不允许在网络上聊天及玩游戏。严禁向非本单位工作人员透露审计管理系统及现场实施系统的登录用户名和密码。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使用本单位计算机。

第三条 为确保全局内网信息的安全,禁止一机两用。连接内网的计算机,禁止连接互联网,凡违反规定造成泄密事故的,由违规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严禁交叉使用U盘,内网U盘必须专用,并做好保管工作。需要用外网U盘资料时,可以使用中转电脑复制有关资料到内网U盘。

第五条 强化机房管理,安排专人定期对单位机房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机房设备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不得进行任何与工作无关的操作。不得轻易将外来信息载体带入机房,不得未经允许将机器设备和数据带出机房。

第六条 任何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或传播有害信息的活动:

(一)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网络或使用网络信息资源;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五)利用信息网络以新闻、电子公告、邮件等形式,从事以下传播非法信息的活动: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8、损害国家机关声誉;

9、赌博或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行为。

第七条 强化信息管理,办公室设立专人负责文字及磁介质资料的安全管理工作。对需要长期保存的电子数据、资料,应在一年内进行备份转储,以防止信息安全问题造成损失。

第八条 遇到安全问题向办公室报告,安排计算机管理人员采取措施及时解决问题。因技术或权限问题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请市审计局或技术专家协助妥善解决安全问题。

第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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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审计局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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