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rlzyshbz/2022-0000182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3-20 |
文号 | 平人社发〔2019〕32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县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进行2019年度资格认证的通知 |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全县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进行2019年度资格认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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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人社发〔2019〕32号
各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为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运行,杜绝冒领养老金现象发生,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3〕50号)、《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切实做好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手机APP”认证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办发〔2017〕70号)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2019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和认证时间 (一)认证范围。参加平邑县的居民养老保险,并在平邑县经办机构按规定领取待遇的人员。 (二)认证时间。协办员协助认证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二、认证方式方法 本次认证方式与职工养老保险相同,采取人脸识别技术系统,使用“手机APP”通过输入认证人员身份证号码,采集人脸图像,按照操作指南进行自助认证。对于可以使用“手机APP”认证的,一律使用“手机APP”进行认证。对于因病、重残等原因无法使用“手机APP”进行认证的,可以采取手工认证方式,由人社所工作人员核实后,留取相关材料,并在认证系统内进行确认,手工认证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认证的,经办机构将按有关规定暂停发放其养老保险待遇,待其认证后恢复发放并补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发动。 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政策性强、业务量大,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人社所和村居协办员要高度重视,把它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要认真做好本次认证活动的宣传、解释工作,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度。让待遇领取人员都知晓认证的方式、明白认证的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参加认证工作。 (二)强化人员培训。 要培训好村居协办员,让他们掌握认证方法。对不能自主认证的可由协办员上门入户协助手机认证,也可由其子女亲属协助手机认证。 (三)工作补助。 在本辖区内,无论是自主认证还是协办员上门协助认证,都认定为村协办员的认证工作,计算相应的工作补助。 (四)下载软件方式。 各人社所及村居应在显著位置张贴“临沂智慧人社”手机APP的下载二维码。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下载方式及认证方法。“临沂智慧人社”手机APP也可以在临沂市人社局官方网站的相关位置进行下载。
附件:居民养老保险资格认证注意事项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居民养老保险资格认证注意事项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政策性强、业务量打大,各基层人社所和村居(社区)协办员要高度重视,把它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要认真做好本次认证工作的宣传、解释工作,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度。 (二)加强培训宣传力度。 基层人社所及村居应在显著位置张贴“临沂智慧人社”手机APP的下载二维码,并印制相关宣传材料。让待遇领取人员都知晓认证的方式、明白认证的意义、积极参加认证工作。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下载方式及认证方法。 加强村居(社区)协办员培训,让他们掌握认证方法。对不能自主认证的可由协办员上门入户协助手机认证,也可有由其子女亲属协助手机认证。 (三)工作补助。 在本辖区内,无论是自主认证还是协办员上门协助认证,都算村协办员的认证工作,计算相应的工作补助。 (四)认证数据。 本次认证的数据由3月份发放人员和上次未认证暂停人员组成,其他尚未办理领取手续的参保人和因其他原因暂停的人员不在本次认证范围内。相关数据如需要认证人员、已经认证人员,各基层人社所可以登录职工养老保险管理系统查看。 (五)对于没有照片人员的认证。 手机APP认证是通过与职工保险信息系统里的照片进行比对,对于没有照片人员的认证,需要先按相关规定采集社保卡照片,然后使用手机APP进行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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