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部门目录树 >> 部门文件 >> 正文
索引号 pingyirlzyshbz/2022-0000181 发布机构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0-09-08
文号 平人社发〔2020〕17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邑县公安局 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平邑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邑县公安局 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平邑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平人社发〔2020〕1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精准有序扎实推动复工复产,实现人财务有序流动”的相关部署,依法规范当前形势下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决定自2020年9月15日至10月16日,在全县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执法行动的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有关要求,结合援齐、稳岗、扩就业等政策措施和全省海运船员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依据《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积极履行部门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及时查处各类侵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人力资源市场违法行为,坚决纠正针对疫情严重地区劳动者的就业歧视,为促进劳动者就业和企业复工复产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专项执法行动的主要内容

集中清理整顿侵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妨害有序复工复产和稳就业的人力资源市场违法行为,重点为:

(一)未经许可或备案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经营活动,特别是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互联网招聘等职业中介活动的行为,以及涉及外国人、海员的非法职业介绍行为。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未依法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包括参与签订不实就业协议、不履行信息审查义务、发布虚假信息或含有歧视性内容信息、哄抬或操纵人力资源市场价格、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捆绑收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 用人单位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组织虚假招聘活动,骗取劳动者财务的欺诈行为,侵害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违法发布涉及劳动者户籍、居住地及治愈患者或密切接触者等与疫情相关的歧视性招聘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推进落实。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抓紧抓实抓细,推进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调联动,加大执法力度。各有关单位根据本地实际,实施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执法行动,加大行政处理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统一归集于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依归予以公示并实施联合惩戒。对专项执法行动期间查处的重大违法案件,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对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采取有效手段及时挽回。对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涉嫌犯罪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严肃查处。

(三)畅通维权渠道,加强宣传引导。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主动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联动机制作用,最大限度方便劳动者维权。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增强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诚信守法意识,提高劳动者和求职者依法维权意识。对专项执法行动期间查处的重大违法案件,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予以曝光。

(四)主动回应关切,加强人力资源市场风险防范处置。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舆情,积极迅速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要结合本地区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既往监管情况和当前形势动态,认真研判风险,完善落实应急处置机制,对出现的人力资源市场违法行为新问题、新形势、新苗头,做到防早防小、审慎处置,并及时上报情况。

(五)做好科学防护,保障健康安全。各有关单位在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时,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科学合理做好执法人员和投诉举报场所的防护工作,保障专项执法行动健康安全开展。


附件:平邑县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平邑县人力资源平邑县公安局

和社会保障局

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平邑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平邑县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孙敬峰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敏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

    班乃强县公安局副政委

    孙洪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斌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刘磊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刘海峰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邵长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管理科科长

    张西超县交通运输局人事科科长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