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jytyj/2022-0000352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2-01 |
文号 | 平教发〔2016〕11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幼儿园财务管理工作的规定 |
平邑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幼儿园财务管理工作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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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教发〔2016〕11号 全县各学校、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切实规范财务行为,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维护教育良好形象,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县教育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学校财务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强教育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全县教育经费持续快速增长,有效保障了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同时,也对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强教育财务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体现,是促进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教育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二、落实教育经费管理责任 学校财务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学校校长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学校年度预算和决算;严格按批复的预算执行,合理合规使用资金;制定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对学校经济活动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控制和监督;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分析;如实向教体、财政、审计等部门反映本学校的财务收支状况;定期公示学校财务收支情况。 三、强化教育经费预算管理 各学校预算编制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执行《预算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和财经法规,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做到合法、合理、合情。 编制收入预算要积极稳妥,按照有关规定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预算,不得遗漏;编制支出预算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基本支出要按照国家统一的科目进行细化编制,项目支出预算要充分论证,按轻重缓急原则合理排序,确保实现“保运转、保发展、保平衡”的基本目标。 四、严格执行教育经费收入管理 各学校要严格非税收入管理,所有非税收入必须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学校各项教育收费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标准执行,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严禁乱收费和搭车收费。收费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不得向学生开具白条收费。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公款私存,严禁设立账外账,严禁坐收坐支。 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两免一补”政策,绝不允许“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幼儿园要通过公开栏、公示牌长期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公办幼儿园收费要在新学期开学一月内完成,并将收费上缴教体局核算中心。 五、严格教育经费支出管理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牢固树立勤俭节约办教育观念,坚决反对和纠正各种形式的铺张浪费现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白条作为报销凭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学校正常运转、用于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不得用于人员支出、基本建设投资或偿还债务等其他支出。要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大型物品购置、基建维修工程及服务要按规定进行审批,按程序办理政府集中采购,完善公开招投标手续。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三人以上组成,每两年选举一次,必须经全体教职工民主推选产生。学校的所有支出要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签字盖章。 中心校要加强对所属完小经费支出管理。完小大额支出要事先有中心校进行审批,中心校财务管理人员及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要定期对完小的经费支出进行现场审计检查,确保经费支出的真实性。 六、加强资产管理 各学校要加强资产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资产购置、验收、保管、使用、交接、维修等管理制度,完善资产台账,定期对资产进行内部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出售、转让、调拨、对外捐赠、报废、报损等,应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报教育、财政部门审批,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七、强化财务监督和责任追究 各学校要强化内部控制和监督,建立健全财务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应包括经费预算、决算和经费日常收支情况。各学校(完小)要召开校委会、教代会对公示内容进行全面核实,每学期初要公布经费预算情况;经费收支情况每月至少公布一次;年终决算于年度终了后一月内公布,要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具体内容逐项公开执行情况,不得只公开总数。 教体局将对各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挤占、截留、挪用教育经费,违规向学生乱收费,违反有关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或损失浪费,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乱发钱物等行为,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从严追究学校校长及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实把教育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制落实到位。 平邑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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