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wsjhsyj/2022-0000193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卫生健康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12-18 |
| 文号 | 平卫字〔2021〕46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平邑县落实《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
平邑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平邑县落实《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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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卫字〔2021〕46号 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儿童健康水平,根据省、市卫生健康委《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要求,在前期实施健康儿童行动计划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平邑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平邑县落实《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进一步提高全县儿童健康水平,保障实施优化生育政策,根据省、市《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自2021年起,在全县组织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儿童生存和健康发展,加强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促进城乡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供给,加快儿科医学科技创新,发挥中医妇幼优势和特色,推行智慧儿童健康服务模式,实现儿童健康全周期全过程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智能化,不断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二、行动目标 (一)总目标:通过实施七大提升行动,促进儿童健康高质量发展,覆盖城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服务领域更加宽广,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如期实现平邑县“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奠定坚实基础。 (二)具体目标: 1.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2.1‰、3.5‰以下; 2.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新生儿访视率90%以上; 3.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60%以上; 4.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和生长迟缓率分别控制在8%和1.8%以下; 5.0-6岁儿童眼保健覆盖率100%;儿童总体近视率平均每年降低至少1%; 6.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和听力筛查率分别在99%以上; 7.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85%以上; 8.儿童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达到90%以上; 9.12岁儿童龋齿患病率控制在30%以内。 三、行动范围 县卫生健康局、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四、行动内容 (一)实施新生儿安全提升行动 1.进一步提升新生儿救治能力。 一是要加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组建区域救治专家组,强化多学科协同救治。加强新生儿科医师培训,每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新生儿科医师均经过系统培训。全面推广新生儿复苏技术,每个分娩现场均有1名经过培训的新生儿复苏专业人员。 二是要完善院内应急预案,每季度开展至少1次专项技能培训和快速反应团队急救演练。建立新生儿转运急救绿色通道,切实提高新生儿救治成功率。规范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减少新生儿死亡。 2.进一步强化新生儿健康管理。 一是各助产机构进一步优化孕前、孕期、产前、产时和产后服务,加强早产儿专案管理,强化早产儿母乳喂养和早期发展促进指导,推广袋鼠式护理。 二是县妇幼保健院要加强新生儿保健和健康管理培训力度,加强新生儿复苏和早期基本保健等适宜技术的推广,指导基层规范开展新生儿访视,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新生儿访视率达到90%以上。 三是各机构要积极开展新生儿保健特色专科建设,提升健康管理服务水平。 (二)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升行动 3.进一步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 一是各医疗单位要加强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养,提升基层防治能力。 二是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医院作为我县无创基因检测采血定点机构,要进一步规范机构科室设置,持续提高出生缺陷监测水平。县妇幼保健院要积极审批县级定点产前筛查检测机构,并切实承担好产前筛查相关工作。逐步建立由县卫健局牵头、县妇幼保健院具体指导、产前筛查机构和监测机构为依托、覆盖全县各医疗机构共同参与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 4.进一步深化出生缺陷三级预防。 一是强化一级预防。县妇幼保健院要积极协调民政部门,全面推广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统筹推进婚育健康教育、婚前保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工作。持续开展贴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传播出生缺陷防治科普知识,培养良好健康行为。 二是完善二级预防。加强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开展与监督管理,强化质量控制,推动围孕期、产前、产后一体化服务。 三是推进三级预防。持续做好新生儿四种遗传代谢病免费筛查、听力障碍筛查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规范串联质谱筛查技术应用,提升新生儿疾病筛查水平。 四是各医疗机构配合做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工作。 (三)落实儿童保健服务提升行动 5.进一步强化儿童保健管理。 一是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医院、各乡镇卫生院要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体格生长监测、营养与喂养指导、心理和行为发育评估、眼保健和口腔保健、听力障碍评估为重点,扎实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二是各乡镇卫生院将儿童健康管理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设立多种类型服务包,提供多元化、多层次、个性化儿童保健服务。 三是县妇幼保健院做好辖区儿童健康指标动态监测,及时评估当地儿童健康状况,规范高危儿管理和干预。 加强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 6.进一步促进儿童营养改善。 一是各助产机构实施母乳喂养促进行动,创新爱婴医院管理,强化婴幼儿辅食添加咨询指导,提升医务人员和儿童养护人的科学喂养技能。 二是各医疗单位指导儿童加强运动,促进吃动平衡,减少久坐时间,预防和减少超重和肥胖。 三是推进县妇幼保健院儿童营养、运动医学门诊建设,加强个性化营养指导。 7.进一步关注儿童心理健康。 一是要加强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监测与评估,开展儿童孤独症早期筛查试点工作,做好儿童常见心理行为发育问题早识别、早干预。普及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健康知识,提高异常问题辨识能力。开展生命教育,培养儿童珍爱生命意识和自我情绪调试能力。 二是推动县妇幼保健院、县心理医院、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儿童精神(心理)科或儿童心理保健门诊,加强儿童精神专科建设,促进儿童心理学科发展。 三是针对孕产妇及家庭成员、儿童家长、幼儿园和托育机构工作人员、学校教师,普及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健康知识,开展生命教育和性教育,培养儿童珍爱生命意识和情绪管理与心理调适能力。 8.进一步加强儿童眼保健服务。 一是各医疗机构严格落实《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规范(试行)》,明确机构职责,规范服务内容,到2025年实现服务全覆盖。 二是加强县妇幼保健院和综合医院眼科建设,强化人才培养,县妇幼保健院作为全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心,应组建儿童眼健康专家队伍,研究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有效做法,推广适宜技术应用。 三是各机构要加强健康教育,实施儿童眼健康“启明行动”,倡导家庭和学校控制电子产品使用,引导儿童适量户外活动,养成良好用眼习惯,降低儿童新发近视率,儿童总体近视率平均每年降低至少1个百分点。 9.进一步保障儿童口腔健康。 一是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儿童口腔健康科普宣传教育,推进儿童口腔健康知识普及进幼儿园、进学校、进家庭,推进国家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适时开展儿童窝沟封闭、局部用氟等免费服务。 二是县妇幼保健院成立儿童口腔保健中心,发挥辖区管理职责,加强口腔保健业务技术培训,指导各类医疗机构做好儿童口腔健康检查,促进提升儿童口腔健康水平。12岁儿童龋患率控制在30%以内。 10.进一步加强儿童传染病防治。 一是各机构应加强儿童重大传染性疾病、新发传染病管理以及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普及儿童传染病防控知识,增强防控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是定点接种单位应规范开展儿童预防接种,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达到90%以上。 三是各医疗机构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儿童医疗救治工作,保障儿童必要应急物资储备。 四是各医疗机构落实院感防控“四个机制”,做好发热门诊建设,严格儿科病房探视管理,重视疫情期间儿童健康评估与干预。 (四)落实儿童早期发展提升行动 11.进一步加强婴幼儿养育照护。 一是县妇幼保健院在县卫健局带领下,不断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是各医疗机构在强化儿童保健服务的基础上,通过家长课堂、亲子活动、入户指导等方式,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和技能,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促进婴幼儿体格、心理、情感、认知、运动和社会适应能力全面发展。 三是以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为重点,推动婴幼儿养育照护服务均等化。 12.进一步推进儿童早期发展。 一是各医疗机构树立关注生命早期1000天,积极传播儿童早期发展理念和知识。 二是县妇幼保健院要积极创建儿童早期发展优质服务基地,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儿童早期发展适宜技术培训,建立符合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特点的产科、儿科(含新生儿科)和儿童保健科多学科协作机制,提高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能力。推动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积极推进农村儿童早期发展试点工作,规范和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 (五)实施儿童中医药保健提升行动 13.进一步增加服务供给。 一是县中医医院设置儿科和儿科病房; 二是县妇幼保健院设置中医儿科,在儿童保健科增加中医保健内容。要建立儿科中西医协作诊疗制度,将中医纳入多学科协作诊疗体系。 三是各单位加强儿科中医药人才培养,积极推广儿科中医药适宜技术,强化中医药在儿童医疗保健中的重要作用,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85%以上。 14.进一步深化项目支撑。 一是组织实施儿童青少年视力低下中医干预专项,建设全县儿童青少年视力低下中医防治中心,强化县级儿童青少年近视小儿推拿防控基地建设。 二是组织建设中西医结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中心,健全具有中西医结合特色的覆盖“县乡村”三级的技术推广和服务网络。 三是组织实施儿童青少年脊柱侧弯中医干预专项,建立县级儿童青少年脊柱侧弯中医防治中心,布局一批中医药防治基地,健全儿童青少年脊柱侧弯中医药防治服务网络。 (六)实施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提升行动 15.进一步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 一是健全以县妇幼保健院和综合医院儿科为核心,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相关科研教学机构为支撑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是积极推进儿童疾病分级诊疗和专科联盟建设,推动儿童医院和综合医院儿科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下同)须提供儿科门诊服务;三级综合医院和承担区域儿童救治中心任务的二级综合医院应当提供急诊服务,并设立儿科床位;每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至少配备2名专业从事儿童保健的医生。 三是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儿童医院、儿科诊所,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满足多样化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优化儿科门急诊服务流程,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儿科延时门诊或夜间门诊。积极参与儿童友好医院建设。 16.进一步强化基层服务网底。 一是各医疗机构开展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探索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儿童保健科、儿童预防接种门诊有机整合,建立儿童健康管理中心,推进儿童健康全过程管理和服务。 二是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基层人员业务培训,稳定基层儿保服务队伍建设,做好县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的有效衔接,筑牢儿童健康服务的基层网底。 (七)实施智慧儿童健康服务提升行动 17.进一步推广智慧服务。 一是各医疗机构结合“互联网+妇幼健康”,推进儿童动态管理。深化儿童健康远程医疗服务、线上健康评估和指导。推动利用5G技术、可穿戴设备等开展儿童健康监测与管理,探索基于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服务模式。 二是各医疗机构要积极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实行分时预约,引导患者就近、错峰、有序就医。完善服务咨询、远程会诊、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服务,改善患儿及家长的就医体验。 18.进一步方便服务群众。 一是各助产机构全面推广出生医学证明线上申领,实现群众“零跑腿”,加快推进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建设。 二是利用县级政务服务平台,配合公安、医保、人社等部门,推进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多证联办,逐步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三是各助产机构要强化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组织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优质单位创建工作。 19.进一步强化科研与应用。 一是各医疗机构围绕儿童重大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等内容,做好技术、方案、产品开展的基础和应用研究。加强儿童健康政策研究,不断提升儿童健康工作的管理能力和决策水平。 二是各机构要加强儿童保健适宜技术应用和推广。鼓励和支持儿童专用药和专业剂型、罕见病专用药和医疗器械的研发,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高质量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项目管理。 县卫健局要高度重视儿童健康工作,将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总体部署。每年根据实施方案制定工作计划,要明确责任分工,健全管理制度,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协作配合,要聚焦重点、务实推进、突出实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二)明确职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 一是县卫健局承担本辖区儿童健康行动计划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 二是县妇幼保健院要充分发挥和履行辖区管理职能,动态做好儿童健康数据监测和统计分析,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开展业务指导、人员培训、信息管理、项目总结、督导考核等,推广适宜技术,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各医疗机构应按照我县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三)注重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宣教。 一是各单位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知识宣教活动,加强健康教育和宣传倡导,以家庭、社区、托幼机构为重点,加大儿童健康知识普及力度,广泛宣传儿童健康行动提升计划,提高儿童养护人和儿童自身的健康素养,引导社会更加关注儿童健康,为促进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各单位固定一名专兼职健康教育员,全面落实儿童健康宣教服务,妥善保管健康教育资料,重视儿童健康教育活动实施效果,提高群众对儿童健康知识的知晓率与满意度。 (四)发挥示范引领,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县级医疗机构要率先行动,发挥好龙头带动作用,全面落实好健康儿童提升计划。 二是县卫健局要注意发掘先进经验和做法,激发广大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助力全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各单位结合县卫健局制定下发的任务配档表,制定本机构任务计划表,强化“责任链”、“绩效链”,狠抓落实,及时总结工作中先进经验做法,每年1月31日将上年度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总结上报县卫健局医政科。 附件:平邑县落实《健康儿童行动计划(2021-2025年)》配档表。 附件: 平邑县落实《健康儿童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任务配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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