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yllhj/2022-0000031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07-16 |
文号 | 平园发〔2018〕9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园林绿化局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 |
平邑县园林绿化局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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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园发〔2018〕9号 为扎实做好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根据《平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园林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建设生态文明宜居县城为目标,遵循“政府组织、部门负责、全员发动、全民参与、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的创卫工作方针,加快完善城区基础设施,强化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升县城整体形象和品位,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卫生意识,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高质量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根据平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规划,为确保2018年如期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目标,按照《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和相关规定,完成创城的各项指标。 三、技术标准 (一)业务工作推进标准 1、城市绿化、美化应符合城市规划,并与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同步建设,同时投入使用,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将规划绿地用作其它用途。城区绿化率≥30%。 2、绿地环境应整洁美观,无垃圾、杂物堆放,并应及时清除渣土、枝叶等,严禁在城市绿地上露天焚烧枯草落叶。 3、城市道路两侧的行道树应保持树形整齐、树冠美观,枯枝死树定期修剪,城市道路两侧绿化覆盖率≥90%。 4、严禁违章侵占绿地,不得擅自在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上悬挂或摆放与绿化无关的物品。 5、缺苗断垄补植及时,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规范,苗木生长旺盛。 6、公园内路灯亮灯率≥90%。电线杆、灯杆、指示杆等杆体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吊挂现象;灯杆、灯具、配电柜等照明设备应定期维护,并保持整洁、完好。 7、公园内公厕卫生管理水平高,达到二类以上标准,指示牌规范。 8、公园绿地内垃圾清理及时,保持垃圾箱清洁无苍蝇。根据季节特点和病媒生物密度情况,有效开展灭鼠、灭蝇、灭蟑、灭蚊活动。 9、公园广场及其周边环境应保持整洁,无违规设摊、无人员露宿。流动商贩管理规范,无直接加工入口食品的流动摊贩,无店外经营。 10、机动车停车场、非机动车停放点应布局合理,设置规范,车辆停放整齐。 11、严禁向城市公共水域超标排放污水,无污水直排现象。 12、水面垃圾清理及时,岸坡应保持整洁完好,无破损,无堆放垃圾,无定置渔网渔箱、网簖,无违章建筑和堆积物品。亲水平台等休闲设施安全、整洁、完好。 13、指路牌、温馨提示牌、安全警示牌、树木标识牌等应设置合理,并保持整洁、完好。 (二)网格帮扶督导标准 1、城区所有主次干道、街巷、住宅区、河道、公共绿地卫生整洁,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无违章建筑,无积压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渣土,无卫生死角,无八乱现象(乱扔乱倒、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扯乱挂)。 2、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及街巷全面硬化,路面平整无破损无坑凹,路牙顺直完好,排水管网设施完好,地面各类井盖齐全,路面及两侧无暴露性垃圾杂物,行道树无缺株,市容环境整洁。 3、社区、单位道路硬化,路面平整清洁,下水道通畅;无乱搭乱建的违章建筑,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摆放整齐,无乱停乱放现象。 4、社区、单位道路、广场、绿地有专人负责保洁,无杂草、无垃圾、无废弃物、无卫生死角,庭院绿化美化,环境整洁,室内卫生状况良好,楼道内整洁,无乱堆乱贴乱画、无非法小广告现象,门窗无破损。 5、沿街商店门面应美观,门窗等设施不得有乱贴、乱画,户外广告设施与标识使用的文字、商标、图案应准确规范。陈旧、损坏的广告设施与标识应及时更新、修复,过期的户外广告设施应及时拆除。 6、沿街门店、单位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用于加工、经营堆放及搭建等。 7、各类工地应有围墙、围栏遮挡,围墙的外观宜与环境相协调。围墙外侧环境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材料、机具、垃圾等,墙面不得有污迹,无乱张贴、乱涂画等现象。靠近围墙内侧的临时工棚屋顶及堆放物品高度不得超过围墙顶部。 8、工地环境卫生、除四害、职工食堂、临时厕所、职工宿舍、办公场所等卫生制度健全,卫生设施完善,卫生包干责任区明确,有专人负责工地卫生和除四害工作。 9、电力、电信、有线电视、通信等市政公用设施应规范设置,保持完好、清洁和美观。 10、路名牌、门牌及交通标志牌等标识应设置在适当的地点及位置,并保持整洁、完好。 11、病媒生物防治规范。灭鼠毒饵站设置合理,社区、单位内公厕、垃圾箱等重点场所无活蝇,区域内物业办公室、公厕等设置防蝇帘、纱窗等防蚊蝇设施。 四、任务分工 (一)卫生县城创建的会议、活动组织、起草文件材料、宣传报道,汇总排查问题台账、后勤保障等综合协调各项工作。 责任科室:局办公室、安全督查科、园林处综合科 (二)城区公园绿地整洁美观,无病虫危害,无卫生死角,园路、园灯、公厕等基础设施整洁、完好。无违法侵占绿地现象。病媒生物防治规范。 责任单位:园林处 (三)14小网格内道路、广场、绿地整洁、无破损,干净卫生,无乱搭乱建,沿街经营商铺、摊点规范有序,车辆摆放整齐。病媒生物防治规范。 责任单位:14小网格所属各具体责任单位 (四)创卫工作包扶、督导、检查。 责任科室: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工程科、规划设计科、养护科、浚河景区管理所、文体公园管理所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7月20 日前)。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学习分解创卫指标任务、落实责任;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尽快形成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工作局面。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7月底—9月底)。各责任单位对照《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按照职责分工,集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各项工作限期达标。 (三)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10月—11月底)。各责任单位对前段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及突出问题,要限期进行整改,确保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8年12月)。继续查漏补遗,不断巩固提高创卫成果,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项工作小组。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在局总支的统一指挥下,明确任务,密切配合,全力推动各项创卫工作深入开展。 (二)动员全民参与。各责任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的积极性,真正形成全民动员、众志成城的创卫局面。 (三)突出工作重点。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整改提升的事项繁多,必须坚持“统筹兼顾、重点突出、因地制宜、确保实效”的原则。把建成区公园绿地内的卫生和基础设施修复、帮扶网格内的卫生环境改造提升、档案资料整理作为重点,通过创建活动促进县城卫生环境整体改观。 (四)落实奖惩措施。要认真排查存在的问题,及时交办整改。督导检查组将对创卫工作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工作中总结出来的先进经验、发现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消极应付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报县委、县政府处理,确保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平邑县园林绿化局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 平邑县园林绿化局 2018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邑县园林绿化局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启忠 副组长:王 岩 付 强 金亚林 成 员:付 涛 黄英超 林军华 尹博岩 鲁 霞 尹佑青 祝浚生 魏一磊 马庆友 刘晓芳 赵 昕 孔庆冲 王光岭 王 君 徐孟子 刘汝国 杨国玲 胡晓峰 林 兵 领导小组下设: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王 岩 成 员:黄英超 马庆友 刘晓芳 李 艳 徐 昕 工作职责:负责上传下达创卫工作任务,组织会议活动、起草文件资料、宣传报道,汇总排查问题台账、后勤保障等。 2、督导检查组 组 长:王 岩 成 员:王光岭 马庆友 魏一磊 尹博岩 祝浚生 鲁 霞 尹佑青 工作职责:负责督导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和包扶网格内各责任单位及时开展问题摸排,形成问题台账,按台账督导责任单位及时整改销号。 3、业务工作推进组 组 长:金亚林 成 员:付 涛 魏一磊 王光岭 马庆友 赵 昕 林军华 祝浚生 孔庆冲 王 君 徐孟子 刘汝国 杨国玲 胡晓峰 林 兵 工作职责:负责县城内公共绿地、行道树的建设管理,公园绿地内卫生、秩序管理,对存在问题进行排查,形成问题台账,及时整改到位。 4、网格督导工作组 组 长:王 岩 成 员:李 艳 王 君 尹博岩 尹佑青 祝浚生 鲁 霞 魏一磊 马庆友 王光岭 工作职责:负责包扶区域内的问题排查 ,督促网格内企事业单位、社区,按照划分的责任区域,做好整体卫生整治和保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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