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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ingyiaqscjdglj/2022-0000073 发布机构 平邑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2-07-15
文号 平应急发〔2022〕33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平邑县机械铸造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邑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平邑县机械铸造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应急发〔2022〕33号


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应急办:

现将《平邑县机械铸造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平邑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7月15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邑县机械铸造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大检查行动的部署要求,强化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通过开展机械铸造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实现我县机械铸造行业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黑色金属、有色金属机械铸造企业。

三、整治重点

(一)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1、是否有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2、是否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按照要求推广应用“一岗一卡”。

3、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是否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5、是否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00人以上企业是否配备安全总监。

6、是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并监督员工正确佩戴。

7、是否按照要求开展大诊断活动。

8、是否对企业进行全要素评价。

9、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备案。

(二)高温熔融作业方面

1、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是否设置在熔炼炉、熔融金属吊运和浇注影响范围内。

2、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铸造起重机技术条件, 或驱动装置中未设置两套制动器。吊运浇注包的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等零件,是否进行定期探伤检查。

3、铸造熔炼炉炉底、炉坑及浇注坑等作业坑存在潮湿、积水状况,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铸造熔炼炉冷却水系统未配置温度、进出水流量检测报警装置,没有设置防止冷却水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

5.涂装调漆间和喷漆室未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三)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方面

1、是否建立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制度。

2、是否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3、较大以上安全风险是否公示并设置安全风险告知牌。

4、是否将安全风险管控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5是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

(四)有限空间作业方面

1、对有限空间是否进行辨识并建立台账。

2、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作业告知牌。

3、有限空间作业是否按照规定审批,并对作业过程严格进行管理。

4、是否向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提供标准的安全帽、安全带、呼吸器等防护用品,并配备应急救援器材。

四、整治时间安排

1、摸底排查阶段(2022年7月15日-7月18日)

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在现有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对辖区内高温熔融黑色金属、有色金属企业进一步排查摸底,掌握铸造企业的底数和安全生产状况。

2、自查自改阶段(2022年7月19日-7月20日)

督促、指导机械铸造企业对照整治重点,深入开展彻底自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按照隐患整改“五到位”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按时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设施设备,立即停止使用。企业对自查、整改情况,建立治理台账,并按要求公式。

3、执法检查阶段(2022年7月21日-7月31日)

各相关镇街、经济开发区全面开展铸造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确保全覆盖,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消除隐患,提升安全本质水平。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罚,对仍然存在重大隐患的,责令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并依法严格处理。县局将组织力量同步开展执法检查,突出重点,对企业违法行为严格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铸造企业为高危行业,涉及高温熔融,安全风险较大,易发生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各相关镇街、经济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把开展防范机械铸造企业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实抓好专项整治,守牢安全风险底线,确保企业安全发展。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相关镇街、经济开发区要摸清底数,掌握铸造企业安全生产实际状况,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检查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明细化方法步骤,落实整改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提升企业安全基础条件。

(三)建立台账,及时总结。各镇街、经济开发区要认真摸底排查辖区内铸造企业,建立台账。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做好经验总结,汇总排查治理清单,8月1日报送至县局工商贸科。

联系人:张兴友 电话:178600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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