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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ingyityjrswj/2022-0000040 发布机构 平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5-10
文号 平退役军人〔2021〕9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县退役军人服务站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平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县退役军人服务站评定工作的通知

平退役军人〔2021〕9号


各镇、平邑街道:

根据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全市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的通知》、中共临沂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改革成效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改委发〔2021〕4号)文件精神,围绕全县“崇军沂蒙”服务保障品牌创建、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和“十百千”工程,决定在全县开展退役军人服务站星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部分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具体创建名单由镇街服务站提报)。

二、评定标准

根据《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2021年星级示范创建标准》(附件1)、《村居(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2021年星级示范创建标准》(附件2)有关要求,结合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活动和“十百千”工程有关要求进行评定。

三、评定方式

按照乡镇自查自评、县级部门审核、市级评定等3个环节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乡村自查自评。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对照星级示范创建标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逐项打分,整理好文字介绍(1500字以内)及视频资料,报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

(二)县级部门审核。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不低于乡镇(街道)总数60%的比例,研究确定星级评定名单,对确定的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书面材料和现场进行审核把关,经主要领导签批后,按照要求上报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三)市级部门评定。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评定工作小组结合实际,对照星级创建标准,通过实地调研和审核文字视频材料等形式进行复核评定。

三、时间安排

(一)创建申报(2021年6月5日前)。各镇(街道)根据下发的指标名额,确定创建名单目录,明确各站点负责人、联系方式和地址等信息,于6月05日之前上报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县级审核(2021年9月5日前)。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审核评定,形成有关材料报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星级评定(2021年10月20日前)。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评定工作小组结合县区上报的审核材料和复核意见,确定“标杆型”四星级服务站和“精品型”五星级服务站名单。

(四)集中推广(2021年12月20日前)。通过观摩交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并结合年底总结和评选表彰活动,对本年度评选出的第一批星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集中授牌。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这项活动摆到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实施,把星级评定工作作为夯实基层基础、增强基层战斗力的重要载体,通过评星定级,树立标杆,以点带面,提升全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整体水平。

(二)严格工作标准。要按照时间节点,严格规范完成创建提升、监督审核、评分评定等工作。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要落实责任、严格把关、上下联动,确保创建评定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突出舆论宣传、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刊发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拟定星级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典型经验材料,积极营造创建评星定级活动的良好氛围。

(四)引领示范带动。各镇(街道)要结合评星定级活动,通过培育典型、示范引路,及时总结提炼活动的经验和做法,提供服务保障体系样板工程,供辖区内学习借鉴,全力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联系电话:0539--4132022


附件:1. 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星级示范创建标准(试行)

          2. 村居(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星级示范创建标准(试行)


平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2村居(社区)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xlsx
附件【附件1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星级示范.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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