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aqscjdglj/2022-0000069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应急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4-19 |
| 文号 | 平应急发〔2022〕20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开展工贸行业“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
平邑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开展工贸行业“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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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应急发〔2022〕20号
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应急办: 现将《关于开展工贸行业“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组织实施。
平邑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19日 (此文公开发布)
关于开展工贸行业“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应急办: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排查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提高风险防控效能、安全管理能力、事故防范效果、安全治理水平,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二、整治重点工作 以高温熔融金属、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环节和工贸企业配套危化设施专项整治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一)开展金属冶炼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考核合格证。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征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高温熔融金属吊运的影响范围内是否存在操作室、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吊运熔融金属与液态渣的起重机是否符合冶金起重相关要求。冶炼、熔炼、精炼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及熔体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是否存在积水、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金属铸造、连铸、浇铸流程是否设置铁水罐、钢水罐、溢流槽、中间溢流罐等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铸造车间现场是否严格控制人数,未控制非生产人员进入。 (二)继续开展涉爆粉尘治理。针对2022年初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遗留问题,督促各镇街(开发区)抓好隐患的闭环整改。针对个别镇街(开发区)粉尘涉爆专项整治质量不高、执法检查过的企业仍然存在大量重大隐患等突出问题,开展涉爆粉尘企业专项整治回头看,严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严查涉爆粉尘企业6项重点执法事项问题清零情况。 (三)开展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治理。以新实施的《冷库设计标准》为依据,开展涉氨制冷企业对标检查。严查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严查快速冻结装置(螺旋、平板速冻机等)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超过9人和将快速冻结装置所在区域违规设置为包装间等违规行为;严查动火、登高等特殊作业违规行为。 (四)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严格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要求,重点排查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作业程序,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轻工行业污水处理系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集中开展污水罐等地表污水处理设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全面消除污水储罐等设施重大隐患。 (五)开展工贸企业配套危化设施专项整治。开展全县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情况普查,建立全县冶金等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档案;督促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工贸企业开展安全评估,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实施工贸企业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提升行动,督促企业规范危险化学品储存条件,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自即日起至8月31日结束。分五个阶段。 (一)全面排查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大排查,通过企业自查、第三方检查、大诊断检查形式,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工贸行业各类安全问题、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张清单”,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落实。 (二)执法检查(即日起至7月30日) 。各镇街(开发区)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制定执法计划,明确执法重点,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抽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进行执法检查。严格实施行政处罚、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和依法关闭等措施,督促企业查漏补缺,确保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督导督查(5月9日至7月30日) 。县局组织督导检查组,对各镇街(开发区)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过督导检查,巩固成果,提升成效,促进各项安全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四)组织“回头看”(8月1日至8月31日) 。各镇街(开发区)要组织“回头看”,对前期发现问题进行抽查,对发现整改缓慢、整改不力等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单位,要采取断然措施,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主体责任不落实、管控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不严格的企业,要报县局采取断然措施,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查封一批、关掉一批、处罚一批、曝光一批,打出声势、查出实效。 (五)验收考核阶段(专项整治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 。各镇街(开发区)要对本辖区和行业领域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报县应急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当前形势特点,深入研判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风险,制定“一竿子插到底”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的精准防范措施,形成专项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发动和监督推动。各镇街(开发区)要落实属地责任,以行业整治为主,发动属地相关部门、村居社区参与,分级分类开展集中整治,全域、全链条风险化解安全风险隐患。 (二)严格检查标准。坚决落实《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工作要求,督促指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各级各类人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要结合全要素安全评价,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中介技术服务机构的专业优势,全面排查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坚持突出问题检查与整改并重,帮助企业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整改方案。 (三)加大执法力度。各镇街(开发区)要充分运用执法促整改的强力手段,对检查发现的隐患,严格落实“五个当场”、“四个一律”处置措施,依法下达执法文书,确保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严从快处罚。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提请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落实整改责任;要跟踪督促隐患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采取停产整顿等手段,直至彻底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四)严格督导考核。坚持“一周一调度”,各镇街要(开发区)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张清单”,每周一报县局;坚持“双周一暗查”,对照“两张清单”随机抽查生产经营单位,紧盯突出问题隐患整改清零;坚持“一月一通报”,每月一次通报各级风险隐患排查、处置、化解情况;坚持“一季一考核”,每季度一次考核,与县委“一排底线”安全生产专线考核关联挂钩;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积极借助“12345”热线搜集问题线索,鼓励单位职工和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请各镇街(开发区)于4月20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联络员名单。4月20日后,每周五 15 时前报送本周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和隐患清单。
附件: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 2.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隐患清单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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