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jytyj/2022-0000337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04-21 |
文号 | 平教发〔2021〕30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做好《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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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教发〔2021〕30号 各镇(街道)中心校、中学,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贯彻落实好《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组织开展学习贯彻落实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宣传学习规范精神 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基本规范》在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中的重要意义,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与自觉性,制定细化落实措施,依标研判、对标整改,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通过专题会议、座谈、讲座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使广大教育工作者自觉规范从教行为,树立良好形象,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广泛利用宣传栏、校刊、校报等形式,通过专题讨论、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对《基本规范》进行宣传,扩大知晓率。要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家访等方式向家长宣传解读《基本规范》,引导广大学生家长共同监督学校办学行为。要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进行系列宣传,增强《基本规范》的影响力。 二、压实工作责任,从严落实各项要求 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规范办学的主体责任,中小学校长是规范办学行为的第一责任人,明确管理职责和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和学校管理制度,坚持依法依规治学兴校,形成依法办学、自我约束的发展机制。各中小学校要定期组织开展违规办学行为自查自纠活动,切实按照《基本规范》要求,规范办学行为,特别是针对作业布置批改、规范假期、教师有偿辅导、成绩排名、寒假放假时间安排等问题,认真排查,坚决防止和杜绝违规办学现象的发生。 三、强化监督问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按照《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第255号)要求,严格查处违规办学行为。县教体局将成立督查专班,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受理群众投诉,接受群众监督。采取定期常规性检查与随机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进行督查和监管;对群众反映强烈,有来电、来信、来访的学校进行重点督查,对于问题突出的学校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县教体局将建立规范办学行为激励及曝光机制,通过视频、照片等手段捕捉学校管理真实情况,专门开辟曝光台,发现问题,公开曝光,并作为文明校园创建、教育资源分配的重要参考因素。 各中小学校贯彻落实情况要于5月17日前报送至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联系人:徐丽,联系电话:4231612,电子邮箱:pyjyjjk@163.com。 附件:1.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 2.平邑县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 一、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坚持德育为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德育工作指南,将德育内容细化落实到各学科课程的教学目标之中,融入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全过程。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建立心理健康问题学生的筛查、识别和干预机制。 三、提升智育水平。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实施教学,确保全部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各学科学业质量标准。保护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能力,培养创新意识。精准分析学情,加强因材施教,各班建立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 四、强化体育锻炼。引导学生科学锻炼,掌握健康知识,课间引导学生出教室活动,保护学生视力健康。每年至少举办1次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确保学生达到体质健康合格标准,掌握1至3项运动技能。 五、增强美育熏陶。开齐开好艺术课程,有机整合相关学科的美育内容,每年至少举办1次学生全员参与的校园艺术展演活动,培养每位学生学会1至2项艺术技能。 六、加强劳动教育。落实劳动教育课时,开展劳动教育和劳动实践,建立学生值日制度,设立校内外劳动实践场所,建立学生家庭劳动清单制度,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 七、规范招生行为。落实学生失学辍学报告制度,义务教育学校不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普通高中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招生。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不违规招生,不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坚持随机均衡编班,不设立重点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 八、优化教学方式。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组织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开展情境教学。严格按课程标准组织教学,不随意增减课时、增加难度、调整进度,不得超前超纲。普通高中开展选课走班不早于高一下学期末。 九、加强作业管理。建立学生作业统筹和公示制度,调控学生作业时间。科学设计作业,不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教师对诊断反馈性作业全批全改,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评改作业,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严格落实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减轻教师额外负担。 十、严格考试管理。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全面实行等级评价,不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及排名。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依据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十一、规范教材教辅。坚持在国家和省定目录内选用教材和教辅,坚持“一科一辅”原则,不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建立健全进校读物审查机制,不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出版教材。 十二、健全作息管理。保障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生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高中生不少于8个小时。原则上,走读生早上统一到校时间,义务教育阶段不早于7:30,高中不早于7:00。联合家长做好走读生作息指导,晚上休息时间小学生不晚于21:30,初中生不晚于22:00,高中生不晚于23:00。原则上,寄宿制学生早上统一起床时间,初中不早于7:00,高中不早于6:30;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00,高中不晚于21:30。晚自习、双休日、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统一组织上课,不将学生自习时间分配到学科。 十三、完善学校治理。制定并落实学校章程,建立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建立家长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1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全体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家长委员会会议。严禁任何商业广告或活动进校园。禁止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不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评优、推优及竞赛活动。课后服务覆盖所有有需求的学生。 十四、打造学校文化。构建积极向上、奋发有为、团结和谐、富有特色的学校文化,培育形成科学的“一训三风”,创作体现学校特色的校歌、校徽、校旗。做好校园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建设,常态化开展学生社团活动。 十五、守好安全底线。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建立健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预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机制,严格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隐患排查,每月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 《基本规范》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4月14日。 附件2 平邑县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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