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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ingyijytyj/2022-0000327 发布机构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1-12-10
文号 平教发〔2021〕71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进行责任督学挂牌的通知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进行责任督学挂牌的通知

平教发〔2021〕71号


各镇(街道)中心校、中学,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各幼儿园:

为健全学校督导制度,加强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监督指导,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和临沂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责任督学挂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挂牌范围

全县各中学、中心小学、完小、各公民办幼儿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二、挂牌时间

请各单位(小学以中心校为单位)将“平邑县责任督学公示牌”于2022年2月15日之前在校门口显著位置予以悬挂。

三、工作要求

1.各责任督学应对责任区所辖学校(幼儿园)依法依规办学情况进行监督。

2.在督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对重大违规办学行为在第一时间处理,并形成书面材料报教育事业发展促进中心。

3.责任督学每学期要到学校(幼儿园)开展督导活动不少于5次,要有两篇督导报告,一篇调研报告。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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