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jytyj/2022-0000323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5-16 |
文号 | 平教发〔2022〕19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同意平邑县阳光中学变更学校名称的批复 |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同意平邑县阳光中学变更学校名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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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教发〔2022〕19号 平邑县阳光中学: 关于学校变更事项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就变更学校名称批复如下: 同意平邑县阳光中学学校名称由平邑县阳光中学变更为平邑金城中学。 希望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学校管理,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全县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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