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aqscjdglj/2022-0000063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1-24 |
文号 | 平应急发〔2022〕3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2年春节期间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
平邑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2年春节期间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平应急发〔2022〕3号 各镇(街)安监站: 现将《2022年春节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平邑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春节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托非煤矿山春节期间停产检修和节后复工验收,结合非煤矿山领域百日攻坚活动,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排查做到应查尽查,动态清零,违法行为做到应罚尽罚,顶格处理。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春节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二、适用范围 全县范围内所有非煤矿山(含基建矿山) 三、具体时间 自2022年1月25日至2月20日 四、任务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监管。 当前我们正处于迎冬奥、庆新春、保两会的关键时期,各有关镇(街)要高度重视,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停产期间安全监管方案。安排专人对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巡查,每矿每天至少巡查一次并填写巡查记录,与2月20日将巡查情况报县局矿山科。 县局将加大对矿山企业的监管力度。一是要求所有非煤矿山企业,严格按照《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全市非煤矿山停产检修工作的通知》执行,自2022年1月25日起,全县所有矿山(含基建矿山)一律停止生产。函告公安部门一律停止向矿山企业供应爆炸物品的审批,对归来庄金矿井下炸药库现存炸药进行封存。二是严密控制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井下动火作业,露天动火作业要向县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实施。 (二)信息畅通、加强值守。 一是各镇街和企业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在企业视频会商室内值班,县局将通过会商系统上午下午各一次不定时查岗。二是县局采取明察暗访、电话访查等形式对矿山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发现未按规定值班值守的企业将通报批评。 (三)复工验收、确保质量。 矿山企业提出复工申请之前,有关镇(街)要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是开展复工前的教育培训、设备的检测检修、现场安全隐患整改等工作。矿山企业要形成自查自纠报告,与复工申请一并报县应急管理局。 县应急管理局按照《地下非煤矿山复产验收细则(试行)》《地下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复工验收细则(试行)》(鲁应急函﹝2021﹞63号)和《关于做好露天非煤矿山复工验收工作的通知》(临应急发﹝2021﹞20号)要求组织验收。严格复工复产程序,保证验收质量,并督促矿山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对于在停产检修期间发现存在明停暗开、私自生产等违法行为的一律先处罚,再复工。 附件1:巡查记录表 平邑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24日 附件1 巡查记录表
|
||||||||||||||||
|
||||||||||||||||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