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nyj/2022-0000138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
文号 | 平农字〔2020〕10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 |
平邑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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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农字〔2020〕10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C2016﹞31号)和《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鲁政发﹝2016﹞37号),扎实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结合《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面展开耕地安全利用各项工作的通知》(鲁农科教字﹝2020﹞2号)具体要求及平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以轻中度受污染耕地区域为重点,整体推进我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确保高质量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保障我县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2020年10月前,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包含治理修复)任务。 二、主要内容 (一)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其他相关调查结果,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等,编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明确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实施区域、工作措施、技术路径和进度安排等。 (二)落实工作责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集中精干力量,严格工作程序,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取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技术支撑单位。 (三)优选技术措施。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的《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推荐技术名录》(农办科〔2019〕14号),以小麦或玉米为主要作物品种,结合本地种植习惯,综合考虑农户接受度、技术成本、修复时间、土壤类型、污染程度、种植制度、气候和灌溉条件等,因地制宜优选安全利用类和治理修复类措施。 (四)全面推进实施。按照《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推荐技术名录》等标准规范,结合具体土壤环境类型、种植作物种类和工作基础,细化方法步骤,制定操作规程,有效实施相关技术措施。要加强过程管理,做好相关工作台账记录,及时开展技术措施应用效果评估,确保实施进度和质量。 (五)做好核算总结。根据相关标准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办法(试行)》的规定,对本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开展评估,核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说明核算过程,编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总结报告。 三、进度安排 2020年3月,确定任务承担单位,签订合同及保密协议;根据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其他相关调查结果,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等编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 2020年3月-5月,整体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对轻中度污染耕地实施安全利用各项技术措施。 2020年6月-8月,完成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技术措施。 2020年9月,核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说明核算过程,编制总结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是土壤污染防治考核和中央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是国家要求必须保质保量完成的“硬任务”,要充分认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技术保障。充分发挥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的技术优势,选择具有相关业务领域专业背景、综合能力强的机构作为技术支撑或任务承担单位,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三)强化资金投入。要积极争取财政专项资金,保障工作所需经费。要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探索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企业自筹和社会资金共同参与的多元化、长效投入机制。 (四)强化业务培训。要结合实际,开展多层次、多形式、针对性强的业务培训,让干部吃透精神、掌握政策,让技术人员明白要求、掌握规范。
平邑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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