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sjj/2022-0000032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5-07 |
文号 | 平审字〔2022〕5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审计局 关于印发《平邑县审计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的通知 |
平邑县审计局
关于印发《平邑县审计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的通知
|
平审字〔2022〕5号
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制定了《平邑县审计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邑县审计局办公室 2022 年 5 月 7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邑县审计局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根据国家和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做好我局疫情期间应急处理处置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妥善处理疫情期间各项突发情况。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平邑县审计局疫情防控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认真贯彻落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及时研究贯彻落实防控措施,不隐瞒情况和问题,严防死守,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疫情防控分级负责。局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对疫情防控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分管疫情防控的负责人对疫情防控工作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工作人员对本人承担的疫情防控工作负具体责任。 (三)统一指挥,群防群控。成立县审计局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和出现疫情后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任务分工,全体职工参与包保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信息搜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形成群防群控的应急处置工作格局。 (四)把握主动,正确引导。紧紧依靠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及时、准确、客观提供疫情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四、组织机构 成立县审计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李兴海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秀冬副局长 杨卫东 党组成员、副局长 沈洪波 党组成员、县经责审计服务中心主任 巩元振 党组成员、县经责审计服务中心副主任 康 伟 党组成员、县经责审计工作联席办主任 张 丽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后勤保障组、包保小区防控组、投诉举报调解组等五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李兴海、康 伟 职能科室:局办公室(党建工作科)、审委会秘书科 工作职责:负责综合协调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内部日常事务和疫情防控工作;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应急处置组 组长:康 伟 职能科室:局办公室(党建工作科)、法规科 工作职责:负责应急事件研判分析、法制审核工作;负责起草审核疫情应急事件处置报告等重要文稿;负责收集、整理、上报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相关材料、数据、信息;负责与其他部门的协调;负责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相关宣传报道;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后勤保障组 组长:杨卫东 职能科室:局办公室、财务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经费预算、 开支,防护物资的采购和调配以及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家属院及包保小区防控组 1.﹝蓝钻香缇﹞组长:沈洪波、巩元振、张 丽 2.﹝原审计局东家属院﹞组长:杨卫东 3.﹝原审计局西家属院﹞组长:康 伟 职能科室: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工作职责:加强包保小区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县疫情防控指控部安排部署的各项防控工作任务;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投诉举报调解组 组长:巩元振 职能科室:局办公室、法规科 工作职责:及时受理处置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投诉举报信息;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应急响应 根据省市县疫情响应级别,响应启动审计局应急响应级别。凡应急响应启动,领导小组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工作组要严格落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六、内部防控及应急预案 全局职工为义务报告人。凡发现有发热、咳嗽、头痛症状及流行病学史等怀疑为新冠的病人,要立即报告当地疾控机构;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健康教育,使干部职工了解新冠肺炎的防治知识和方法,做好个人防护,有病及时就医;严格“场所码”管理使用,安排专人负责查看进出单位人员“沂码通”,发现异常情况严格执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 (一)本单位人员在工作时间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的,所在科室应立即报告局办公室。局办公室立即组织对该人员单独隔离工作,并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同时拨打 120 联系医疗机构送医就诊。 (二)局办公室负责初步排查局内密切接触人员,相关密 切接触人员及科室人员应立即就地隔离,避免人员流动。若该人员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则解除局内隔离措施;若该人员首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立即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协调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核酸检测、流调、人员隔离及环境消杀工作。该人员所在科室负责人要协助进行组织协调,做好本科室的人员管理。 七、强化组织纪律保障 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在疫情防控应急处置中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党员先锋模范和县审计局政治机关作用,强化 作风建设,切实增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的组织纪律保障。 (一)出现疫情、启动预案时,在国家权威机构未确认前, 未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咨询、对外交流、对外通告、对外提供线索和书面材料。 (二)严格遵守疫情处置信息发布、报送工作纪律,统一口径,未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不得对外发布、报送任何有关疫情处置的信息、材料等。 八、责任追究 (一)在执行本预案过程中,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不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纪、政务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和当事人责任。 (二)对瞒报、缓报、谎报、漏报或授意他人瞒报、缓报、 谎报、漏报疫情情况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因个人言语不当等原因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依照有关党规法纪,追究当事人责任。 九、其它 各工作组人员如因工作岗位变动自然调整。 |
|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