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mzj/2022-0000098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9-30 |
文号 | 平民发〔2022〕16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县民政系统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平邑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全县民政系统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平民发〔2022〕16号 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全县民政系统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平邑县民政局 2022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县民政系统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市、县清廉村居建设相关会议精神,根据市民政局《全市民政系统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方案》(临民〔2022〕57号)和《平邑县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方案》(平农委办发〔2022〕18号)要求,结合民政部门职责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开展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安排部署,聚焦清廉村居建设涉及民政业务内容,着力解决村级“小权力”运行不够规范、村级事务公开不充分等问题,为全县清廉村居建设贡献民政力量。 二、工作任务 (一)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 1.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正负面清单制度。各镇街民政办、局机关各相关科室要按照“一事一流程、一事一规范”的要求,编制小微权力“正面清单”及流程图。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对监督检查等发现的突出问题,建立小微权力“负面清单”。(责任单位:各镇街民政办,县局基层政权科、养老服务科、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民管办) 2.对“小微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流程再造。各镇街民政办、局机关各相关科室要根据形势变化,按照“基本目录+X”原则,定期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内容进行优化调整,推动清单动态修订、迭代升级。局机关各相关科室要进一步加大指导督导力度,深入基层实地掌握本业务领域“小微权力”运行情况,督促基层切实行使好“小微权力”;同时,还要聚焦群众关心关切、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创新开展流程再造,做好“合并、优化、压缩”文章,指导镇街做到依法依规、便民高效。(责任单位:各镇街民政办,县局基层政权科、养老服务科、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民管办) (二)抓实民主决策环节 1.强化村级决策制度落实。各镇街要在县委组织部 县民政局关于转发《<临沂市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职责任务清单(试行)>的通知》(平组通字〔2021〕36号)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以镇街为单位研究制定《村级重大事项清单》。要不断健全完善村(居)议事制度,每年度至少要召开1次村民会议,每季度至少要召开1次村民代表会议。要按照市纪委机关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四议两公开”“三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推动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责任单位:各镇街民政办,县局基层政权科) 2.强化跟踪督查。局机关各相关科室要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镇街民政办也要对辖区内村级民主决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每年至少要对辖区内的行政村全部督查一遍,督查结果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并跟踪抓好整改提升。(责任单位:各镇街民政办,县局基层政权科、养老服务科、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民管办) (三)优化村级事务公开 健全村级事务公开模式。积极拓宽村务公开“线下线上”渠道,优化提升村务公开栏,利用LED显示屏、“村民微信群”、发放“明白纸”、“灯塔—党建在线”等途径,提升公开效果。深入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鼓励运用“码上公开”“村务通”等数字化平台,逐步实现村级事务“一码公开”“一码知晓”,让群众足不出户实时查看村情村务公开情况和“小微权力”清单内容,切实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责任单位:各镇街民政办,县局基层政权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民政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涉及民政任务的调度指导、统筹协调、工作推进。各镇街民政办、局机关各科室要按照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严格贯彻落实,推动清廉村居建设落到实处。 (二)务求工作实效。各镇街民政办、局机关各科室要对照重点任务和实施步骤,明确清廉村居建设中涉及民政部门任务和推进节点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细化分解,制定具体工作落实措施,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堵点难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中要强化探索创新,及时总结经验,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导考核。县局工作领导小组将强化督导检查和工作指导力度,定期督查、跟踪问效,并将工作实绩纳入相关考核,推动任务落实,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平邑县民政局清廉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平邑县民政局清廉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谢惠斌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 贝 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传丽 党组成员、副局长 田玉峰 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左 军 县殡葬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巩 静 县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科长 赵治翠 办公室主任 王明川 区划地名科科长 陈卫华 养老服务科科长 齐可振 社会事务科科长 王 轲 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宏星 社会救助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按照工作要求组织好本单位各项清廉村居关建设工作,及时做好工作资料收集、材料撰写及上报等工作。 |
|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