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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ingyiyllhj/2022-0000013 发布机构 平邑县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6-07-15
文号 平园发〔2016〕11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园林绿化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平邑县园林绿化局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平园发〔2016〕11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十三条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努力营造企业负担轻、经营环境好、行政审批快、公共服务优的良好氛围,推进全县经济科学跨越发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动员大会和侯市长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新常态下营商环境新特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创新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改进工作作风为重点,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压缩审批时限,进一步打造开放、透明、公平、稳定、高效的营商环境,为建设“山清水秀、幸福和谐”新平邑提供有力保障。

二、成立机构

成立平邑县园林绿化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督促各相关科室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执行各项规定,研究解决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三、目标任务

(一)提高业务素质,强化服务意识

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尤其是审批服务人员的教育,开展业务学习和专业培训,并将业务骨干放到政务服务中心园林局窗口。

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学练技能,勇于创新,真正从提高自身素质做起,从服务细节做起,全面规范服务行为。

(二)构建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1.精简审批项目。进一步清理现有行政审批事项,扩大精简空间。及时按照中央、省、市新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定期分类清理,做好承接、下放、取消或者暂停行使工作;对纳入第三方监督中心的项目,做好分类处理工作。

目前,园林局共有四项行政许可,具体事项为: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审批;砍伐城市树木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迁移城市古树名木审批。

2.优化审批流程。推进审批行为标准化改革,对行政审批事项的行使依据、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制定严格标准,减少各个环节相关审批人和具体经办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力。

3.落实服务承诺。所有行政审批(许可)、收费及其它行政管理服务等事项,一律按要求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杜绝“体外循环”。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AB角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

实行限时办结制度,严格按照承诺时限办理业务。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砍伐城市树木、迁移城市古树名木的审批,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4.落实登记备案制度。纳入企业需要办理各类行政审批时,先到监督中心提交材料并登记编号,由监督中心转园林局窗口办理。如纳入企业自行到园林局窗口办理审批手续,园林局窗口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监督中心备案编号,再行办理,并接受监督。

(三)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健全信息公开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四公开”和“三项制度”。依托平邑综合门户网站(园林局栏目)和园林局机构红页,及时公开公示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申请公开事项。将园林局权力事项、办理时限、流程、条件,收费标准、依据,服务承诺及咨询电话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制作成办事指南置于园林局服务窗口、各业务科室,供群众查阅。

(四)强化监督机制,确保落到实处。

园林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查漏补缺,对工作成果形成量化管理、责任明确、考核有据、奖罚分明的制度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对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或有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一经查实,根据情况对相关科室和人员予以严肃处理,不再从事涉企相关工作,情节严重的交由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四、主要措施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科室要按照职责要求不断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扎实推进,主动做好服务工作。分管领导要切实组织好各科室迅速对照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主动对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快速推进。

(二)建立健全台账。建好相关台账,实行“全过程”跟踪服务。一是建好服务企业基本情况台账。认真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对项目情况做到摸清摸透、心中有底。二是建好服务企业实际需求台账。了解项目在审批等方面的实际需求,进行逐一登记,并提出解决思路。三是建好服务企业问题办理台账。对企业反映问题的办理过程实行“全程跟踪记录”,做到流程清晰、内容具体。

(三)强化落实,注重实效。形成层层抓落实的管理机制,一把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政策法规科具体抓。工作注重实效,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办理相关业务,对工作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局办公室要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总结,注重提炼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宣传报道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进展动态、有力举措和实际成效,在全局营造“人人关心营商环境,齐心协力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附件:平邑县园林绿化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


平邑县园林绿化局

2016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平邑县园林绿化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


组    长:赵    强
        副组长:夏元志    王    岩    金亚林
        成    员:黄英超    尹佑青    鲁    霞    付    涛    尹博岩
                        祝浚生    刘晓芳    魏一磊    林军华    马庆友
                        孔庆冲    王光岭    胡晓峰    刘汝国    赵    昕
                        杨国玲    王    君    徐孟子    林    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尹博岩同志兼任,庞朝萍同志任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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