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sjj/2022-0000026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9-01 |
文号 | 平审字〔2020〕9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审计局 普法责任制度 |
平邑县审计局普法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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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审字〔2020〕9号
第一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依法防控普法宣传,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确保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科学有序推进。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颁布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新颁布的《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第二条围绕打赢新冠肺炎阻击战,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普法宣传行动,重点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动物防疫法、国境卫生检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食品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依法用工复工等法律法规,宣传即将出台的《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引导广大群众增强依法防控意识。 第三条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加强普法组织领导,推进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的实施,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第四条制定本单位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工作的任务目标、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普法工作责任部门、法律顾问和本单位宣传阵地作用,把普法工作融于执法或服务全过程。 第五条加强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法治建设一把手责任制;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各部门、各单位每年开展两期以上领导干部或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各部门、各单位每年开展两期以上全体干部专题学法。组织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 第六条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和"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县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 第七条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行业宣传日(周、月)、法律法规颁布施行纪念日等特殊时间节点,面向社会每年集中开展一次以上专题普法活动,持续开展宪法法律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进万家。 第八条积极推进国家机关法治实践活动,加强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广泛开展本单位德法共建活动,着力推进机关法治文化建设,鼓励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 第九条加强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向县普法办汇报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每年第一季度前制定本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及时报至县普法办,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每年11月底前上报本部门本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执行情况。积极参加履职报告评议会,积极参加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验收工作。 第十条深入学习宣传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利用各种平台、载体进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举办专题培训、讲座等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增强审计宣传力度,提高被审计单位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理财能力和水平;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提升审计系统法治化水平,加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结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和涉及国有企业及其下属企业在资金、资产、资源运营、管理方面的专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财经法纪的宣传教育。
平邑县审计局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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