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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ingyizfcxjsj/2022-0000093 发布机构 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3-03
文号 平住建发〔2021〕5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做好全国“两会”和春季开复工期间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做好全国“两会”和春季复工期间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平住建发〔2021〕5号


各建筑施工企业、燃气供应企业、市政公司:

为全力确保全国“两会”和春季开复工期间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稳定,根据省、市、县部署安排,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期,我县开展了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发现部分建筑工地现场管理混乱、施工人员安全生意识淡薄、高空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等问题。说明个别建筑企业政治敏锐性不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意识不强,工作措施不扎实,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做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意义重大。特别是随着节后气温回升,房屋市政工程进入开复工高峰,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营维护进入隐患多发期,必须下大力气妥善防控安全生产风险。全县住建各领域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刻汲取我县万象小镇“1•18”吊篮侧翻事故教训,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守安全生产红线,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生产检查。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早计划、早准备、早动手,以最高标准、最严措施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全力保障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领域安全隐患

全县住建领域要迅速行动,围绕当前事故多发易发的风险环节,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住建各领域安全隐患,深排严查,真查真改,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不利因素。

(一)扎实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开复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尤其是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在复工前,要保证本单位所有岗位的管理人员悉数到位,尤其是安全岗位人员必须及时到岗履责。要组织开展工程复工安全专项检查,对工程现场疫情防控人员进场准备、应急措施,工程临时设施、临时用电、起重设施、安全防护、施工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工程正常开工和安全生产。

(二)开展工程高空作业隐患专项整治活动。针对工程高处作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高处作业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整治施工现场高处作业隐患问题。对施工现场安全带、安全帽使用,“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脚手架、安全防护棚设置 、使用,涉及高处作业安全的行为和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整治,确保工程高处作业安全。

(三)强化城镇燃气安全监管。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彻底排查整治燃气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装卸等环节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燃气生产、运输、装卸等作业过程“三违”行为。指导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对设施设备的检查保护 、检测维修、更新维护,加强应急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事故的能力。深入城镇街道、社区、农村,大力开展燃气安全法规和安全使用知识宣传,提高公众对燃气事故预防和应急技能。

(四)认真配合做好住建领域火灾防控等其他工作。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加强消防安全检查,突出房屋市政施工工地动火动焊、保温材料使用、员工宿舍用电等重点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督促房屋产权人和物业管理单位及时做好共用设施和公共通道、地下空间等共用部位的日常巡查和维修养护。

三、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要认真落实复工前安全教育培训相关规定,确保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施工企业应以项目为单位,组织对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新进场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强化岗位操作规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培训。一线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根据不同工种、工程特点和现场存在的危险源进行安全交底,未经安全教育、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无安全防护用品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得上岗。监理单位应认真核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无证上岗人员要禁止上岗。

四、强化监督检查执法

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住建各领域监管,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组织对企业开展春节开复工安全生产自查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根据企业复工自查报告进行安全条件核查,重点检查各责任主体对节后复工有关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对不按要求进行节后开复工隐患排查或隐患排查不到位,建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到岗擅自开工,作业人员未经教育培训上岗作业的,一律不准复工。要紧盯检查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抓住不放,对检查出的隐患要逐一复查,坚决落实闭环管理,严防敷衍了事,死灰复燃。

五、严格值班备勤和应急响应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出现紧急情况科学有效应对,及时上报处置,坚决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预测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及时根据“两会”时间节点和天气特点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应急资源、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准备,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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