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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ingyiczj/2022-0000095 发布机构 平邑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6-26
文号 平财字〔2017〕28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镇街财政体制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平邑县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完善镇街财政体制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平财字〔2017〕28号


各镇街财政所、县财政局相关科室:

为理顺县与镇街财政管理体制,加强镇街支出管理,统筹推进镇街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参照省市对县财政体制结算办法,决定进一步完善镇街财政体制结算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镇街资金分配管理。涉及镇街基本财力、项目资金等,由县财政单独或与主管部门联合行文进行分配,由镇街统筹安排使用,原则上部门单位不再将项目资金直接分配到镇街。

二、完善调度款结算管理。县财政局国库科根据年初预算、项目资金等情况,分月下达调度款,本月超拨调度款,下月扣回,不再单独拨付镇街项目资金。各支出管理科录入镇街支出指标时,不再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下达。

三、加强资金支出管理。各镇街按照收到的支出指标文件,统筹安排使用资金。原则上基本财力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不得用于基本建设等支出。要大力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支出。专项转移支付要严格按照标准、用途使用。要积极化解政府存量债务,不得非法举债安排支出。工程支出严格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四、健全会计核算制度。各镇街应健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及时到县财政局支出管理科领取支出指标文件,登记支出指标,根据文件要求,安排使用资金,加强会计核算。同时做好与财政局预算科指标对账工作,实际支出指标以年终体制结算为准。

五、加强预算管理。各镇街要完善财政预决算制度,强化财政保障能力,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各项支出。要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要加强收入的征管,创新支持发展方式,努力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


平邑县财政局

2017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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