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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ingyinyj/2022-0000136 发布机构 平邑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2-10-19
文号 平农字〔2022〕34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工作方案

平邑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工作方案

平农字〔2022〕34号


按照《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和《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临沂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推动脱贫地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点工作,以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为主线,以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样板为载体,以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为目标,深化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主责履行,推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加快信息化服务手段普及应用,构建“一主多元”、高效便民的现代农技推广体系,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沂蒙高地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年度目标

2022年,建设3个以上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推广5项优质安全、节本增效、生态环保的主推技术,在稳口粮、稳玉米、扩大豆、扩油料,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病虫害等方面,提供技术服务。40名以上在编在岗基层农技人员开展知识更新培训,培育80名以上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招募20名以上特聘农技员,健全特聘农技员管理机制。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统筹考虑种植业、渔业、农机等行业领域,不断健全管理体制,完善服务机制,提升队伍能力,提高服务效果,形成协同推进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的良好局面。

(一)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履职能力。全面强化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责履行,充分调动农技推广力量,全面做好稳粮保供、大豆油料扩种、“菜篮子”产品供给、应对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和病虫害、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等重点任务,优先做好冬小麦“科技壮苗”全程田间管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农业科技防灾减灾等技术指导推广服务工作。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服务条件和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对经营性农技服务活动的有效引导和必要管理作用,支持农技推广机构与经营组织协同开展农技服务,鼓励农技人员提供技术增值服务并合理取酬。

(二)加快农业主推技术落地应用。进一步完善农业主推技术遴选推介机制,聚焦种植业、水产养殖业、农机化、生态环能等领域,遴选年度主推技术,加大良种良法良机推广力度。成立技术指导团队,聚焦优势特色产业需求,精心遴选5项主推技术,形成易懂好用的技术操作规范,依托示范基地、示范主体等平台落实推广应用任务,强化构建“专家+农技人员+示范基地+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链式推广服务模式,加快先进技术进村入户到田。全面做好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机制,因地制宜完善服务机制,将农技服务与当地农业生产紧密衔接,促进粮油作物提高单产,特色产业提质增效。

(三)全面落实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深入探索跨单位、跨层级、跨领域的新型协同推广模式,探索建立“农业科研试验基地+农业技术区域示范基地+基层农技推广中心(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体化的链条式新型协同技术推广模式,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优势互补、协同高效的农业技术协同推广新机制新平台,推动农业科技与农业产业有机融合、农业技术服务与农业产业需求有效对接,加快促进农科教、产学研深度融合发展,健全农业科技成果快速转化落地应用机制。

(四)全力打造先进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平台。聚焦各镇街优势特色产业,在全县范围内建设3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并与示范基地签订合同或协议,示范基地制订年度示范工作方案,统一树立“2022年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以基地为载体组织开展先进适用技术试验示范,每个基地每年示范2-3项主推技术,组织不少于 2 场现场示范观摩活动,新型经营主体、基层农技人员和小农户每年到基地观摩学习不少于 500 人次,为周边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聚焦主要农作物,强化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培育,强化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强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乡土专家等作为示范主体遴选工作,选派技术指导员对其开展指导服务,加强农机农艺融合集成应用展示示范,加快推广全程机械化生产方案,采取集中培训、分户指导、实地考察、观摩交流等形式,指导科技示范主体应用、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将示范主体打造成主推技术应用的主力军。

(五)加大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力度。全面落实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支持项目县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从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中,招募有丰富实践经验、较高技术专长、服务意识协调能力较强的人员作为特聘农技员,招募特聘农技员20人。按照发布需求、个人申请、技能考核、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签订协议等程序进行,全程公开透明,广泛进行公示。要与特聘农技员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任务、收入等,组织特聘农技员开展农技指导、咨询服务、政策宣贯,重点强化特色产业农技服务。要完善特聘农技员管理制度,加强考核管理,稳定聘任与动态调整相结合,优先续聘考核优秀人员。要强化工作监督,通过信息平台对特聘农技员履行任务情况进行在线动态管理。

(六)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完善农技人员培训机制,开展不少于5天的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确保1/3以上在编基层农技人员接受培训。选派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参加省级组织的脱产培训;积极开展县级培训班,加强课程体系和培训师资库建设,融合理论教学、现场实训、案例讲解、互动交流等培训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完善以工作实绩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农技人员绩效评价机制,建立责任制度和考评制度,明确农技人员服务的区域、内容和要求,推动收入分配与绩效评价相挂钩。鼓励农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提供技术增值服务并合理取酬。全面做好2019级公费农科生实习实训岗位服务工作。

(七)大力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支持农业科技服务公司、专业服务组织、科技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力量,探索“技物结合”“技术托管”等服务模式,支持省级和市级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公益性农技推广任务,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效果突出的农业科技服务。引导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建立“田间学校”等方式开展先进技术试验示范。支持各市建设一批技术水平高、辐射带动能力强、服务效果好的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发挥其在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方面的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积极协调在金融、财税、用地等方面给予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支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八)提高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快普及“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手段,引导广大农技人员和专家使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互动交流等技术服务,鼓励广大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信息平台获取服务信息,发挥信息平台在管理决策和快速精准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强化农技推广补助任务成效展示,承担任务的专家、特聘农技员、服务主体等,均须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填报服务做法和具体成效。对于年度任务支持的示范基地、示范主体、人员培训、特聘农技员招募、主推技术推广等工作,要安排专人及时填报信息平台,全程线上动态展示。各县区要将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和年度任务线上应用,作为农技人员培训的基本课程。

四、规范资金使用及资金分配

(一)资金分配方式。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项目资金共计72万元。为了充分合理利用资,结合实际,产业结构、年度考核结果及推广时效性,资金使用情况分配如下。基层农技推广项目(种植业)60万元;基层农技推广项目(渔业)12万元。

(二)农技推广服务补助。主要包括:基层农技人员下乡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的补助;聘请专家、实施“特聘计划”开展技术指导的补助;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技推广;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补助。

(三)农业科技示范补助。主要包括: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开展试验示范、观摩培训、学习交流活动的补助;对示范主体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补助;示范推广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的补助;农技人员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推广服务的补助。

(四)农技人员能力建设补助。主要包括:骨干人才培养、集中培训和现场实训等产生的教材、场地、差旅、食宿、交通等培训费用;农技人员通过脱产进修、在职研修等方式提升学历的费用。

五、健全管理机制

(一)加强组织管理。进一步提高认识,担当作为,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紧紧围绕目标任务、重点工作,结合地方实际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实施方案。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定期开展调度,准确掌握进度,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通过集中交流、在线考评、实地核查、交叉考评等方式开展全过程绩效考评,同时依托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对年度任务基本信息、实施情况、取得成效等实行线上“全覆盖”动态考评,考评结果与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主推技术到位率”指标、农业农村部年度评优等挂钩。

(二)规范任务实施。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进一步完善农技推广5项制度,编制主导产业区域分布和技术指导员包村服务图并悬挂上墙。坚持落实落细,确保任务实施规范,符合各种规定要求。

(三)加强交流宣传。深入挖掘实施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通过现场观摩、典型交流等方式和网络、报刊、电视等推介宣传,大力宣传基层农技人员先进事迹,切实提高农技人员的责任心、使命感,带动农技推广能力与水平不断提升,全方位展示农技推广体系良好形象和作用发挥情况,为农技推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组织实施。平邑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渔业发展保护中心要结合省、市、县实施方案要求,围绕2022年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结合各自实际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实施方案。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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