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部门目录树 >> 部门文件 >> 正文
索引号 pingyislj/2022-0000050 发布机构 平邑县水利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2-05-18
文号 平水字〔2022〕39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水利局关于印发平邑县水利行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邑县水利局

关于印发平邑县水利行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水字〔2022〕39号


局属科级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水库管理所、拦河闸管理站、在建工程项目部、各镇(街)水利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守好安全生产“一排底线”,从严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结合我县水利行业实际,现将《平邑县水利行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邑县水利局

2022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邑县水利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市县安委会及市水利局统一部署要求,县水利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全县水利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近期各地事故教训,动员全县水利行业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采取果断措施,集中排查,重点攻坚,铁腕整治,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较大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环境。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包括151个水库、4个拦河闸和水利在建工程。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是否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

2.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晨会”和“开工第一课”制度,开展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组织全体从业人员自主学习、全岗轮训、统一考试;一线作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是否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依法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实战化演练。

3.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及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逐一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采用信息化技术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是否严格落实《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健全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一般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对存在的重大隐患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是否设立有奖举报专项资金,鼓励员工发现举报身边隐患,对有功人员给予表彰。

4.本质安全提升情况。重点领域单位是否按照要求深入推进“机械 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是否持续推进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等情况。

5.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危险岗位是否严控劳务派遣员工数量,国企在有关人员管理上是否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等。(水利在建工程)

6.项目审批安全红线把守情况。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是否存在“边审批、边设计、边施 工”情况等。

7.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情况。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是否及时处理举报,加大举报查实非法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对被举报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严格处罚;是否依法保护举报人,及时兑现举报奖励特别是大额奖励,做到依规重奖、快奖、应奖尽奖; 是否存在举报受理量小、甚至“零奖励”现象。

8.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查处情况。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严厉查处高危行业违法分包转包行为,是否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法律责任,是否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中资质方责任。

9.重大隐患和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行为查处情况。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严格落实重大隐患和事故直报制度,是否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直接责任人、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从严追究责任。

10.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及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情况。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对发生的每一起事故,都坚持安全生产、干部作风、廉政建设、涉黑涉恶“四位一体”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倒查违纪违法违规问题;是否严格执行《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格实行量化问责;是否由上级安委会挂牌督办初步认定的瞒报事故并在必要时提级调查;是否于事故发生后15日内组织本地区相关部门和企业召开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

1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用好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

12.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情况。

三、工作方式

从2022年5月初至12月底,与全市“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专项整治行动和“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机衔接、压茬进行、统筹推进。本次大检查不分时段,按照省市县有关工作部署,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把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整治贯穿始终,随查随治,巩固提升,确保安全。重点抓好以下关键环节。

(一)认真研究,迅速动员部署

1.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围绕深入学习近期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县主要领导讲话精神,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5项措施”、省“8抓20项举措”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要求,认真组织学习研究,深入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实施措施。

2.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力量对照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事项清单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二)严格检查,集中重点攻坚

1.坚持对照检查,强化自查自纠。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对照国务院安委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条硬措施;全面对照省委、省政府“8抓20项”安全生产创新举措;全面对照市安全生产70条贯彻落实举措;全面对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全面对照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逐一梳理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加强问题整改,及时补齐短板,并将自查自纠贯穿大检查全过程。

2.坚持专项检查,强化单位自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省、市、县安委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诊断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遴选高水平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和专家,突出重大危险源、重点装置设施和关键环节等“三个高风险单元”开展全面诊断检查,查找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隐患,推动实现风险自辨 、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在建水利工程开停车、检维修、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和外包施工作业,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现场安全监督和指导服务。

(三)实地督查,强化责任追究

1.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围绕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三个责任落实”加强巡查督查,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的有关单位及时督促提醒,对视而不见、抓而不死、管而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2.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期间,水利局将成立专项督导组,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推进、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的重点,每月对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1次督导检查,及早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并督促其整改落实,督促各单位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期间,水利局将成立工作专班,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负责协调调度、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健全运行机制,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开展好大检查活动。

(二)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发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宣传报道,公开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公开公布投诉举报渠道,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借助“12345”热线搜集问题线索,鼓励单位职工和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三)强化问责问效。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组织本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本辖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坚持安全生产与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扫黑除恶“四位一体”纵深推进,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不负责不作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期间发生事故的,从严深挖彻查背后的作风、腐败、黑恶等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四)强化工作调度。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各生产经营单位于每月23日前,将当月工作情况报安监办。由安监办汇总各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后形成工作汇报,报县安委会。

联系人:夏云亮 沈桉萄 手机:13791504857

联系电话:4211907

报送邮箱:pyxsljajb@ly.shandong.cn。


附件:1.平邑县水利局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导组分工明细表

          2.检查问题告知书

          3.检查问题整改报告书


平邑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2年5月18日


附件1


平邑县水利局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导组分工明细表





附件2


检查告知书




附件3


检查问题整改报告书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