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slj/2022-0000046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水利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2-08 |
文号 | 平水字〔2022〕14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水利局关于印发平邑县水利行业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的通知 |
平邑县水利局
关于印发平邑县水利行业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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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水字〔2022〕14号 局属各单位、各镇(街)水利站: 为切实加强水利工程扬尘污染防治,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我局根据平邑县生态环境委员会部署要求,研究制定了《平邑县水利行业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并贯彻落实。 平邑县水利局 2022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邑县水利行业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方案 为切实加强水利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提升水利工程扬尘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抑制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污染为防控重点,坚持目标导向,夯实防治责任,进一步采取强力措施,全面提升水利施工现场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水利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二、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扬尘综合整治工作,有效控制水利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大力整治渣土车、商砼车等物料运输车辆遗洒、泄露物料等交通运输扬尘污染问题;着力解决城区及周边各类道路扬尘污染严重问题;不断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切实降低各类露天堆场扬尘污染。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等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各类扬尘对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推动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三、专项措施 1、必须分段施工,禁止鼓吹风方式施工作业。 2、必须进行全封闭围挡,不得留有缺口,底边要封闭。城区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其他区域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 3、围挡墙体内侧应设置喷淋系统,采用雾化旋转喷头,喷淋高度不应低于2米,喷头间距不应大于4米,每天定时洒水降尘。 4、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设备,对进出车辆逐一冲洗,工程竣工后方可拆除。 5、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采用混凝土硬化,硬化后的路面要至少满足载重量100吨车辆行驶要求。 6、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配备洒水车,每天洒水降尘不少于4次。 7、施工现场内存放的土堆和裸露土地面应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种植花草等适宜的植物进行绿化,覆盖要封闭严密。 8、强化机械运输管理。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各类施工机械出场及运输过程中,要严格落实进出场冲洗制度,严防非道路移动机械带泥出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水利工程项目突出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项目法人防治主体责任,厘清工作职责,压实各级责任,积极主动,履职尽责。(二)加强督导检查。强化参建单位扬尘意识,认真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和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自觉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切实树立全县水利项目建设的良好形象,平邑县水利局将派出督查组,适时对水利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督导检查,并将各单位(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三)严格严肃问责。发现不严格执行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标准的施工场地,将按情节轻重给子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等处理措施。(四)广泛宣传发动。各水利工程项目要在施工场地设置扬尘污染治理责任牌,明确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动员全民参与监督,营造全民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浓厚氛围。 平邑县水利行业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孙 勇 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加阳 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德力 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伟 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县水利工程保障中心党总支专职副书记 吕桂峰 县水利工程保障中心副主任 廉士增 县水利工程保障中心副主任 宋 扬 县水利工程保障中心副主任 成 员: 徐建军 建设科科长 刘纪欣 工管站科长 马叶路 发展规划科科长 张 庆 饮水办科长 梁彦龙 移民办科长 裴保伟 防汛办科长 尹启军 河长办科长 孔凡雷 河道办科长 毛彦峰 喷灌公司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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