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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ingyislj/2022-0000043 发布机构 平邑县水利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9-08
文号 平水字〔2021〕81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水利局关于印发平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邑县水利局

关于印发平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水字〔2021〕81号

 

局属各科室、实体,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水建函字〔2021〕22 号)要求,结合全县水利工程建设实际,我局制定了《平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邑县水利局

2021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水建函字〔2021〕22 号)要求,进一步压实水利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管理责任,建立水利建设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现针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中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重点任务

针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代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主要参建单位在质量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水监督〔2019〕139 号文件内容、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质量管理评价评分细则)等,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开展问题排查,对发现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一)项目法人(代建单位)。重点排查整治项目法人履职、组织施工图审查、履行设计变更程序、质量验收评定以及质量抽检和质量问题整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勘察、设计单位。重点排查整治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落实、参与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验收、质量问题整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施工单位。重点排查整治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约、质量验收评定、质量取样、按规程标准施工、工程资料整理、质量问题整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监理单位。重点排查整治管理人员到岗履约、审核专项施工方案、开展检验检测、质量验收评定及监理记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五)质量检测单位。重点排查整治检测单位资质、检测记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排查整治问题清单详见附件,各科室、各相关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增加排查整治内容及问题。

二、责任分工

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对所管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排查整治, 大中小型项目全覆盖,并对项目进行复查。

三、组织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组织方式

县水利局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及核查工作由局建设科牵头,农水科、运管科、移民科等配合;各科室负责项目排查整治由各科室负责组织。

(二)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2021年9月8日前)

县水利局制定印发《平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重点任务和时间安排,全面做好动员部署。

2.组织实施(2021年9月中旬-10月底)

县水利局按照市水利局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对在建项目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整改销号台账,督促有关单位整改落实,要坚持立查立改,做到闭环管理。

3.总结提升(2021年11月-12月)

各科室、各有关单位对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进行系统总结,深刻分析问题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要研究提出防范问题发生的工作对策,制定完善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并形成总结材料。各科室、各有关单位总结报告请于12月5前报县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此项工作纳入水利部组织的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评分体系,请各相关科室、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做好工作部署和统筹协调,加强推进、督促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各相关科室、各相关单位要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严格按照排查整治问题清单内容,全面排查、准确定性,及时反馈,督促问题整改。

(三)聚焦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对于多发、频发的质量管理问题,要深入剖析、系统总结问题产生的根源,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要通过健全完善质量管理体制机制、建立激励约束制度等方面从根源上加以解决。

联系人:刘纪欣、刘凡银

联系电话:4211907

电子邮箱:pyxsljggz@ly.shandong.cn


附件: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问题清单


平邑县水利局

       2021年9月8日


附件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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