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jjmyhxxh/2022-0000074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3-03 |
文号 | 平经信字〔2016〕26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关于平邑县长输油气管道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
平邑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关于平邑县长输油气管道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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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经信字〔2016〕26号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长输油气管道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根据《临沂市长输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和《平邑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重点攻坚,铁腕整治,深入开展长输油气管道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长输油气管道安全隐患,落实油气管道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监管执法力度,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综合施治、打防并举,严厉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及附属设施行为,彻底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及管道超期未检等问题。健全完善相关安全监管体系和应急体系,确保油气管道平稳运行,油气管道保护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集中力量排查整治油气输送管道隐患,以解决城乡集中占压等重大隐患为切入点,以打击影响油气管道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为抓手,务求整治见实效。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健全油气输送管道规划、布局、运营的全过程管理,严控新增隐患,加快建立健全油气管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着力构建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重点任务责任分工 (一)强化隐患排查。油气管道企业迅速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全面排查油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油气管道是否有泄露现象;油气管道与市政管网连通隐患情况;现场作业是否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管道监控与连锁保护和报警系统以及管道沿线设置的标志桩和警示标志是否齐全完好;管道安全保护及检测装置是否完好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检测和调试。是否严厉打击防范管道打孔盗油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制止在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及未按规定报备审批等违法行为;整治管道占压(安全距离不足)、管道与市政管网交叉联通、管道穿(跨)越人口密集区等隐患;油气管道安全设施“三同时”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带病”投产运行;是否按照要求开展管道安全隐患排查,彻底托清管道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积极会同属地政府及主管部门做好管道隐患整改工作。对企业自查上报的隐患,与企业对接确认,分别和管道企业签订责任书后上报。管道企业建立安全隐患信息台账,建立起信息全面、数据准确的油气管道隐患信息档案。(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责任领导:于成永 责任人:刘松坤) 重点任务完成时限: 1、2016年4月底前,完成所有长输油气管道安全检查。 2、对所有安全隐患按照“一管一策”和“一处一案”的要求,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详细的整改实施方案。 (二)加快隐患整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坚决实行“零 容忍”,严格落实“五到位”,督促彻底整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山东省油气管道隐患整治工作方案》和《临沂市油气管道隐患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根据管线老化程度和隐患危险程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详细的整改实施方案,按照“后建服从先建”的原则,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落实资金来源和整改完成时限。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整治难易程度和危险程度,由各级安委会分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由市安委会提报省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较大隐患由市安委会挂牌督办,一般隐患由县区安委会挂牌督办。对隐患整治工作不得力、不彻底、进展缓慢,安全防控措施不到位,以及先清后占、隐患重复出现的地区和单位,在媒体公开曝光。(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责任领导:于成永 责任人:刘松坤) 重点任务完成时限:2016年9月底前,完成全部隐患整改计划制定。2017年9月底前,完成全部隐患整改。 (三)严格监督执法。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刚性推动管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网格化、实名制监管,每段管道都要有监管部门和负责人,杜绝责任“空挡”和监管“盲区”。深入开展《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60号)专项执法检查,从严从重惩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执法监察要与专家查隐患紧密结合,明确执法范围,加大执法频次,完善“企业查隐患,执法促整改”工作机制,依据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严格执法。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限期整改,督促企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有关部门要同步实施执法处罚(责任单位:县经信局责任领导:于成永 责任人:刘松坤) 重点任务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执法检查,落实处罚措施,逐步建立管道安全监管执法体系。 (四)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平邑县内途经长输油气管道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落实《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实名制管理的意见》(临安发〔2015〕20号)要求,建立好辖区内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网格化实名制管理,形成市、县(区)、镇(街)、村(居)四级管道保护体系,明确各级具体负责人,会同管道企业对镇、村管道保护负责人开展必要的管道保护知识培训。(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责任领导:于成永 责任人:刘松坤) 重点任务完成时限:2016年7月底前完成。 (五)完善日常监管体系。结合本县区实际情况,落实管道保护及管道隐患排查整改分工职责,做好建章立制、档案整理工作。要掌握本辖区内油气管道的路由情况,将管道企业报备的管道竣工测量图分送本级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国土资源、铁路、交通、水利、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和有关军事机关。加强有关单位和居民应急救援演练。对已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落实监管责任,责任到人,要求限期整改。制定和落实考核问责制度和跟踪督办制度,对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非法违法生产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的单位或部门,强化主动问责,对重大安全隐患和事故实行挂牌督办和提级调查,从严从快查处各类安全隐患和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情况。(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责任领导:于成永 责任人:刘松坤) 重点任务完成时限:2016年5月底前完成。 (六)建立政府和企业应急联动机制。要认真分析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政府、企业的应急预案,实现有效衔接。每年至少协同组织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强化政府、企业之间的应急快速响应和协同联动,完善重大险情通报和事故应急处置协调指挥机制,全面提升油气管道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责任领导:于成永 责任人:刘松坤) 重点任务完成时限:各油气管道企业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七)严格落实管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以管道企业法人代表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范和岗位技术操作规程。对发现危及管道安全的行为和活动要及时制止,制止不了的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及公安、安监等部门,坚决制止危害管道安全运行的行为,杜绝出现新的管道占压、安全距离不足等安全隐患。认真执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相关法律法规各项规定,按规定报备,全面排查油气管道沿线存在的各种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加强与当地政府和消防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积极争取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所属管道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大排查、快整治。组织全体员工扎实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自身安全、防安全事故”活动。加强关键岗位安全培训,特别是一线巡线人员,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沟通衔接机制。(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责任领导:于成永 责任人:刘松坤) 重点任务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八)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油气管道安全知识常识和政策要求,营造多方合力、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的良好氛围。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危害管道运行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形成强有力的、快速反应的监督机制。加强舆情收集与分析,做好舆论引导和应对工作,进一步完善长输油气输送管道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机制,保证信息及时、准确、有序发布,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责任领导:于成永 责任人:刘松坤) 重点任务完成时限:每年安全生产宣传月集中开展油气管道保护宣传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县经信局成立全县长输油气管道安全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各相关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制定行动方案,细化工作任务,紧扣时间节点,加强协作配合,强化联合执法,扎实开展好专项行动。定期召开调度会,协调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着力抓好长输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 (二)创新监管方式。努力实现从突击检查向常态化管理转变,从少数人重视向全民参与转变,从运动式检查向专业化监管转变。要建立完善管道保护协调机制,管道企业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与属地政府及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发现问题、迅速解决隐患,避免因为管理原因及人为因素导致管道占压、第三方施工等安全隐患的形成。集中行动严格执行“四不两直”暗访暗查制度,及时进行“回头看”,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三)加大曝光力度。对油气管道隐患组织不力、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存在重大隐患的以及暗查暗访发现的安全隐患,一律在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公开。鼓励支持有奖举报,动员管道周边群众力量举报各类管道安全隐患及危及管道安全运行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考核问责。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追责力度,切实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实行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问题突出、集中行动推进差或者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的企业,由县安委会进行黄牌警告、警示通报、约谈并实行挂牌督办、严肃问责。对危害油气管道安全运行、安全监管措施不到位的,一律按顶格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追究法律责任;对因搞形式、走过场发生事故的,在依法追究企业相关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各级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的监管责任。 平邑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2016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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