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jjmyhxxh/2022-0000073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3-01 |
文号 | 平经信字〔2016〕25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关于平邑县民爆行业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
平邑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关于平邑县民爆行业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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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经信字〔2016〕25号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关于加强民爆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部署,进一步做好民爆行业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根据县安委会平安办发〔2016〕16号文,制定《平邑县民爆行业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关于加强民爆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不折不扣执行《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民爆行业管理规定,深刻吸取“10·21”事故教训,动员各方力量,全面深入查找全县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安全生产重心下移,狠抓民爆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落实,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狠抓“打非治违”攻坚,采取断然措施,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行业安全顽疾,采取集中排查、重点攻坚,确保得到有效整治,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扭转我县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严峻局面。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覆盖,实施安全隐患大排查。深刻吸取“10·21”事故教训,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横向覆盖全部民爆企业,纵向深入具体的关键岗位,既要全面又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二)立查立改,实施安全隐患快整治。对实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当场整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顿,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同时,各民爆企业要认真吸取“10·21”爆炸事故教训,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监管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集中行动开展。 (三)铁腕监管,实施安全监管严执法。要严格对照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重点内容组织安全检查,凡能够通过测试民爆企业一线操作员工方式体现落实效果的,要采取闭卷测试、现场问答等形式进行测试。通过测试企业一线员工安全生产执行程度,倒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认真组织专家对有关民爆生产企业各生产线,尤其是手动生产线、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现场检查后,要依照排查结果,对现有各条民爆物品生产线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 三、重点任务责任分工 (一)全面实施安全隐患排查。 1、加大隐患排查力度,推行日常检查、随机抽查、暗访暗查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检查,用严格的检查措施,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责任领导:赵仁海 责任人:邱长城) 重点任务完成时限:2016年6月底前,完成对民爆行业的全面检查和抽查暗访。 (二)深化进行安全隐患整改。 2、此阶段与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阶段、严执法阶段交叉进行,以“快速整治”为目标,遇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从快从速进行整治,并及时提报整改报告和整改确认报告,形成“闭环”。(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责任领导:赵仁海 责任人:邱长城) 重点任务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 (三)强化落实安全监管执法 3、依法依规对涉事企业和当事人作出处理,严肃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做到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防患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安全检查期间,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并给予口头告诫;对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作出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直至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并向社会曝光。(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责任领导:赵仁海 责任人:邱长城) 重点任务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完成民爆行业企业的专项执法。 (四)企业周边环境整治。 4、县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相关镇街政府,根据各自职能共同做好民爆企业周边安全范围内的非法建筑、林业看护房等临时房、住户的清理、拆除。(牵头单位:县经信局 责任领导:赵仁海 责任人:邱长城) 重点任务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遵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政府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组织领导,加强过程监督,推动责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集中行动迅速展开、扎实推进。县经信局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原材料产业科,负责全县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严格监督执法。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刚性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网格化、实名制监管,杜绝监管盲区。深入开展《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60号)专项执法检查,从严惩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三)坚持依规督办。要做到违规违法必罚必纠,安全隐患必消必治。不仅将问题企业作为整改的重点,还要对个别管理部门进行举报、督办,对挤占民爆生产、销售企业生产厂区和民爆仓库的外部距离等问题,限期不能整改的,将向县安委会提出挂牌督办建议。 (四)强化社会监督。在集中行动期间,要鼓励支持有奖举报,欢迎新闻媒体监督,动员社会力量和企业职工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执法行动中处罚的企业,一律在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公开曝光。 (五)加强工作调度。为便于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实行信息报送制度。各民爆企业要明确信息报送联络人,及时报送有关工作真实动态。 平邑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2016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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