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jjmyhxxh/2022-0000068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04-23 |
文号 | 平经信字〔2018〕37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 |
平邑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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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经信字〔2018〕37号
各镇(平邑街道、经济开发区): 近年来,全县经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的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国家、省、市安排的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和计划外企业自主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及有关行业企业的关闭退出工作,为推进全县工业转型升级做出了积极努力。但目前在工业行业仍有个别小微企业存有落后工艺设备应淘汰而未淘汰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工业经济结构。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严格准入管理。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从源头上把关预防。发展低投入、低能耗、低污染、高效益的“三低一高”产业,同时压缩淘汰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三高一低”产业。积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调整优化工业结构,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在工业中的比重。 二、深入开展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和钢铁去产能工作。要深刻认识防范“地条钢”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继续保持对“地条钢”零容忍的高压态势,按照“五个彻底”标准要求,全面完成“地条钢”清理取缔任务。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在辖区内迅速开展责任到人的大排查,进村入企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对于具备供电条件的闲置厂房、院落要全部实地核查,严格核对企业工商登记、立项备案、环保手续,核对采购、生产、销售、用电等台账。 对使用中(工)频炉生产的企业,要逐一按照《关于支持打击“地条钢”、界定工频和中频感应炉使用范围的意见》(钢协〔2017〕23号)所列标准进行严格甄别。要严防严查假借铸造、特钢名义,利用中(工)频炉熔炼生产“地条钢”行为,凡是以钢坯、开口锭为最终产品出售的,都要作为疑似生产“地条钢”予以彻底查处。 三、组织开展化工行业落后生产工艺设备的调查和淘汰工作。结合我县当前严峻安全生产形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从即日起严格依法清理整治全市违规化工企业和化工项目,对无立项、规划、土地、环评等手续的化工企业,立即停产整顿。及时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企业落后的生产工艺装备进行现场检查认定,凡是认定为落后的生产工艺设备的,责令企业不再使用,限期拆除,并不得转卖和挪作他用。 四、加大扶持力度。对于淘汰落后产能后,企业产品转换、产业转型、资金重组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给予更大的鼓励和扶持。在税收、土地、信贷等方面帮助企业争取更多的优惠减免政策,促使企业尽快投产,以保证工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平邑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2018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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