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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ingyihjbhj/2022-0000036 发布机构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2-04-1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2022年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工作方案
平邑县2022年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工作方案

平邑县2022年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临沂市2022年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工作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县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水平,减少排放量,有效遏制臭氧污染严峻形势,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任务目标

通过对全县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提升整治,有效控制臭氧前体物排放,确保完成我县优良天数、PM2.5年均浓度2022年度目标任务。

二、治理范围

(一)重点行业。加油站、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板材行业、铸造等5个工业行业。

(二)重点区域。县城2站点周边三公里内的区域。

三、重点工作

按照方案要求,全面推进辖区专项整治工作,督促行业、企业完成深度治理任务。

(一)梳理污染源清单。按照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治理范围,分类排查污染源,按照行业分类和区域分布,梳理确定辖区内污染源清单。

(二)开展“一行一策”提升整治。按照2021年度加油站、工业涂装、包装印刷、铸造等行业整治有关技术标准要求,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提升整治,明确时间节点,制定工作计划。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制定的板材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方案,开展我县板材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工作。

(三)源头控制污染源。持续推进企业低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提升改造生产工艺,从源头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四)开展专项核查。开展2022年度加油站、工业涂装、包装印刷、铸造等行业专项核查,重点针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和有组织排放治理措施开展检查,帮扶企业按照国家和省级标准,完成提标整改任务。

(五)排污许可检查。根据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核对企业生产工艺、原辅材料、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环保设施、污染物产生量、污染物排放量、处理效率等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准确,责令企业更正排污许可证相关信息。

四、时间安排

(一)4月30日前,列入范围的行业、企业完成深度治理任务。

(二)5月1日-30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专项检查,建立问题台账,督促企业按照规范标准要求,完成问题整改。

(三)6月1日开始,根据市局工作督查和“双随机”执法检查情况,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主体依法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组(附件1),各组负责帮扶行业企业提升整治,现场核查并督导企业按要求、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二)加强资金支持。积极利用生态补偿金,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核查工作,购置VOCS检测设备,加强能力建设。大力支持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录入各级资金使用项目库,积极争取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予以补助。

(三)加强技术支撑。充分利用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FID检测器)、无人机、大气走航监测车等仪器设备,提高检测和治理的精准水平。

(四)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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