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czj/2021-0000067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7-17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财政局关于成立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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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科室、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要求,按照工作需要及科室职能,组建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负责人担任,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库科。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直达资金监控工作实施方案。 (二)负责直达资金监控工作总体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三)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职责分工 1、预算科负责牵头细化我县直达资金预算管理要求,做好预算指标接收、分解工作,负责监控工作的督促协调。 2、国库科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建立直达资金台账,建立并落实直达资金“日监控、旬调度、月通报”制度,细化软件相关业务需求,研究落实预警规则,制定直达资金预算执行配套制度,组织开展直达资金相关培训,同时负责直达资金监控平台日常管理工作。 3、各资金管理科负责对口资金分配下达和动态监控工作,导入或录入指标、支付、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等相关信息,核实预警信息,及时发现处理问题,分析利用和对外提供监控系统数据,报告监控情况。 4、会计与财政监督科负责牵头加强直达资金财政监督,发挥好监控系统的作用,加强直达资金日常监管和重点监控,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5、信息中心负责监控系统接口技术规范,实现生产系统与监控系统数据对接,组织做好监控系统的运维工作。 平邑县财政局 2020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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