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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ingyigs/2020-0000014 发布机构 平邑县税务局
公开目录 税收信息 发布日期 2020-09-0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平邑县税务局委托代征协议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平邑县税务局委托代征协议公告


临沂平邑税 告 〔2020〕4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签订委托代征协议,按委托代征协议履行委托代征职责。

特此公告。


2020年 09月 04日


签订委托代征协议纳税人

序号

文书字轨

受托方纳税人名称

受托代征人联系电话

受托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自然人

委托代征范围

代征期限起

代征期限止

委托代征税种及附加

计税依据及税率

姓名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

1

临沂平邑税委〔2020〕3号

山东平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代开普通发票以及代征实现的零散税收

2020-09-03

2023-09-02

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专项收入

增值税销售额3%,个人所得税销售额1.5%,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5%,印花税销售额0.05% 0.03%,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2%,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增值税1.5%

公告日期

2020年09月04日

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平邑县税务局征收管理股

 
附件【委托代征协议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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