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yxgzbm11-tjsjbm-2017-0112001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债务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7-01-12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关于2016年平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及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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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平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及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16年12月30日在平邑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平邑县财政局局长 张林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在今年预算执行过程中,受“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和置换存量债务债券等因素影响,财政收支与年初预算相比发生了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规定,受县政府委托,特向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作《关于2016年平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及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6年平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意见 根据《预算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由国务院核定,省政府在国务院批准的限额内确定省本级和市级以下政府债务规模,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债务限额由省政府确定。 省政府核定我县2016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2.9亿元,比上年新增债务限额2.7亿元。 为发挥好政府债券对稳增长、惠民生、防风险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地使用好政府债券工具,建议县人大常委会按省里核定的债务限额,批准2016年我县政府债务总限额为22.9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管理机制,健全债务管理机制,强化风险预警和防控,确保债务资金合规、安全、高效使用。 二、2016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意见 2016省财政厅共分配我县新增政府债券2.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2亿元,专项债券1.5亿元,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教育大班额、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扶贫、水利、塌陷地治理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按照上述规定,统筹考虑县财政状况和资金需求,进行如下分配: ①1.2亿元一般债券资金用于农村道路“户户通”硬化3501万元、浚河治理300万元、中小学大班额6000万元、赛博中学及实验小学城东校区建设2199万元。②1.5亿元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光伏发电扶贫1400万元、240省道北延占地补偿2126.72万元、汶泗路改线占地补偿1570.02万元、万庄安置区占地补偿1606.43万元、保太塌陷区应急道路占地补偿46.14万元,莲花山、兴水河、板桥、北苑等社区棚户区改造3912万元,新枣线仲村至平邑公铁立交段加宽工程433.6万元、新枣线平邑牛家庄至永唐村段立交桥工程1949万元,城市精细化市政工程1956.09万元。 另外,省财政厅分配我县置换债券资金6.0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17亿元,用于置换道路、绿化、学校等存量工程欠款及债务还本支出;专项债券1.85亿元,用于定向置换农发行、建行、莱商行及国开行贷款。 通过有效使用政府债券,保障了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的投资需求和经济稳定增长,极大缓解了我县政府偿债压力,减轻了政府债务利息负担,有效防范和控制了债务风险。 三、2016年省市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意见 今年以来,省市财政对我县的财政困难给予了很大理解和支持,在2015年我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等资金18.66亿元的基础上,2016年下达了增量转移支付资金2.35亿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增加1.39亿元,重点生态功能区、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移支付等增加 0.96 亿元。 在资金安排上,按照“保工资、保民生、保重点、补基层”的原则,着力向重大民生项目倾斜,向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倾斜,保证各级确定的重大政策得以贯彻落实。具体安排情况是: (一)统筹用于落实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1.48亿元。包括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调资、弥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缺口、塌陷区治理等项目。 (二)用于对各镇转移支付0.87亿元。一是增加县对各镇体制补助0.31亿元,按照各镇财政供养人数等因素测算分配,确保各项工资和民生政策落实到位。二是用于各镇转移支付0.56亿元,用于困难补助、环境治理等,进一步增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四、2016年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预算法》和财政部有关规定,省财政厅分配我县的地方政府债券额度,需全额纳入预算。其中,一般债券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专项债券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2016年受经济下行和上级财税政策调整的双重影响,收入减少相应调整了部分支出科目。依据上述规定,2016年预算需相应进行以下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额调增1.1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3.29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调增 5.37亿元,其他转移性收入调减0.97亿元。调整后全县收入总额42.66亿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相应调增1.1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减3.3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调增0.2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调增4.17亿元。调整后全县支出总额42.66亿元。按照此方案调整后,收支相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额调增0.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2.73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调增 5.37亿元,其他转移性收入等调减2.24亿元。调整后县级收入总额38.09亿元。 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相应调增0.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减4.0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调增0.2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调增4.1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内部调减年初预备费、预留增资等其他支出。调整后县级支出总额38.09亿元。按照此方案调整后,收支相抵,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额调增2.18亿元,其中:县级基金收入调减1.0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调增3.35 亿元,上级补助收入调减0.15亿元。调整后县级基金收入总额9.69亿元。 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相应调增2.18亿元。其中: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调增0.3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调增1.85亿元。调整后县级基金支出总额9.69亿元。按照此方案调整后,收支相抵,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 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额调减0.18亿元,调整后县级收入总额0.06亿元。相应支出总额调减0.18亿元,调整后县级支出总额0.06亿元。按照此方案调整后,收支相抵,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落实国家减税清费政策较多,财政增收难度持续加大。其中,受“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改革等因素影响,县级预算收支矛盾更为突出。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积极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切实把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大财政增收节支力度,不断提升财政运行质量。深化财税改革,努力完成全县预算及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以上报告,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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